末世剩女为王_第十一章 遇见(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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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遇见(3) (第1/1页)

    程亦晚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从空间中拿出一袋大米,几瓶矿泉水,巧克力等放进登山包中,走到餐车处好说歹说把一袋大米给了炊事员,作为她的饭资,能撇清先撇清一些吧。

    政委和周源站在远处,看着程亦晚在和炊事员之间的动作,谁也没有说话。

    政委想着早上得事,越想越觉得好笑,还有这么傻的人啊,就算认不清路,错一天也就该发现了吧,整整四天啊,如果不是遇到他们,估计就算走出国界了,也到不了家。不过等等,等等,走了整整四天?

    “老周,老周,把地图拿出来”

    周营长看着政委激动的样子,莫名其妙的怎么突然这么兴奋。边想着边把手边的地图递了过去。

    “老周,你看,从边城到我们这里,沿着铁路,距离有多长?”

    “三百多里地吧”这时周营长也意识到了异常的地方,三百里地,用了四天的时间,还是步行。而他们开着汽车,加上路况不好,时不时的清理丧尸,搜寻物资,每天最多也只能开六七十里地,少的时候也就开十几里地,如果是他们走这么长的路,预计最少也得六七天时间。

    两人看了看程亦晚,她肯定是变异者!品级或许不低!如今变异者又这么少!这件事得多考虑考虑!

    周源接着说道:“先观察两天,如果真的很厉害,就想办法把人留下来。”

    中午饭是程亦晚这几天来吃的最好的,大米饭,青菜炒豆腐,竟然还有一个鸡腿,就连黑子都有一个鸡翅,因此,一人一猫吃的是异常兴奋。

    吃过饭后,车队开始继续上路。

    政委看着坐在对面的程亦晚,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丫头,眼睛怎么了?受伤了吗?”

    程亦晚不自然的扶了扶眼镜,“没有,就是有点晕丧尸”

    “哦?怎么个说法?”

    “就是丧尸太恶心了,戴着它看到丧尸时就跟正常人区别不是太大了”

    这区别还是很大的吧,戴上墨镜也就是肤色不那么明显了,“也是,都是黑乎乎一大片了,老周啊,咱们一些战士不是也有这毛病,我看可以试试。”

    “试什么试,一个大男人还怕这个,还怎么上战场,就得给他掰过来”

    “······”

    “当然,程小姐别介意,这不是说你”

    “哦,没事,没事”

    静默了一会之后,周源问道,“程小姐,那夜之后你有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异常?”

    程亦晚稍稍放下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伸手抚了抚眼镜,难道被看出来了?红光从眼镜里透出来了?或者眼镜没遮严实?

    “这个,有异常会被杀死或放到实验室切片研究吗?”程亦晚小心翼翼的问道。

    周营长和政委听到后,看了看对方,忍不住笑起来,“程丫头别害怕,那夜过后,有很多人都发生了变异,我们就是了解一下情况,变异者是很珍贵的,放心好了,是不会被切片研究。”政委说道。

    “哦,吓我一跳,那大家都是什么样的变异?”程亦晚希望可以就此转移话题,再不济也要先了解一下,他们都知道了多少。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那夜之后,几乎十人之中就有一人身体发生了变异,力气变大,速度变快,因此,被科学家划分为力量型变异和速度型变异,当然也有人速度和力量都有变异,变异能力的大小也分出了阶层,称为一阶、二阶、等等依次类推,目前最高可达到几阶谁也不知道,每一阶层又分成了三级:初级、中级、高级及巅峰,目前大致就这样了。听说有的基地已经出现了二阶,二阶速度者的奔跑速度可以赶上汽车了。丧尸也发生了进化,普通的肢体僵硬,速度缓慢,现在已经有一阶丧尸出现了,其速度赶上了正常人的速度,而且人类一旦被丧尸抓伤或咬伤,就会变异成丧尸。程丫头能用四天的时间就走到这里,看来是速度变异了?”

    原来在这里等着自己呢,看来四天走了这么多路程已经引起别人的怀疑了,“嗯,应该是,最近是跑的比以前快了,不过我应该是速度力量双变异,以前我只能拎十几斤的东西,现在七八十斤不成问题。”说的越多表示自己越老实,但愿别再往别的地方怀疑了,“还有走的路多是因为,我每天走的时间长,我看到其他赶路的人,天快黑的时候都不走了,我急着回家,所以每天都走到十点多才停。”

    “十点多?那可是很晚了,晚上丧尸活动可是很活跃的”

    “晚上我就沿着铁轨走,不进村,铁轨附近一个丧尸也没有,晚上也没有。”

    “这倒是个重要情况,老周咱们要向上反映反映”

    “不过,我想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普通型丧尸只会在附近活动,进化后的丧尸,活动范围可能会扩大。”周营长说道。

    说完后,周源拿出一张地图,请程亦晚在地图上标一下她走过的路线,程亦晚研究了半天这种乱七八糟的线,没办法,从开始上地理课时,地理成绩就是将将及格。

    周营长看着程亦晚迟迟没有下笔,也是让一个路痴画地图,她连方向都分不清,确实有点强人所难。“怎么样?有什么问题?是不是忘记了?”。

    程亦晚看了看周营长,在他面前可不能落了气势,不能让人觉得自己是笨蛋吧,一个好印象还是要留下的。

    “当然没有,我虽然有点分不清方向,但是我记路,只要是我走过的路,几年之内我都能记得。只是现在不会画到地图上而已。”

    “我从边城火车站出来后,一直前走,左边是······”

    半个小时后,周营长看着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这一路上的情况很全面!哪里有裂缝,哪里有大坑,车不能通过,得拐到哪里哪里绕路;哪里有丧尸,有几个。哪里有遇难的人。哪里是公路坍塌了。路怎么走,怎么拐弯,路面有多宽。记录的非常之详细。不过,

    “请问程小姐,这出火车站后有一个大坑,这个距离是多少?”

    “······”

    “大概呢?”

    “不记得了啊,这··这··谁没事老记这个呀。”

    “还有这个,右拐旁边有一个墙壁上画满广告的村子,村子叫什么么名字?”

    “······”

    “左拐的村子里有数量很多的丧尸,数量是?”

    “······”

    “有没有路标之类的?或者是这是哪个县的?”

    “哦,这个,有一点忘了说了,我只记着路怎么走,地名也记不住”

    “······”

    照这样看,情况是有一大堆,但路标,地界名称全没有,还是等于废纸一张。

    ······

    不过就下来的路程中,政委和周源才真正意识到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人,他们分不清方向,分不清左右,没有距离的概念,却能准确无误的辨别出曾经走过的路,不管是白天的还是夜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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