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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有求必应 (第3/3页)
么人头马XO,什么法国红酒之类的,有的话,都通通拿出来吧,让我好歹也尝试回味一下,大不了出去之后,我给你一千八百斤黄金,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开心就好。”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当真的从怀中又取出来几瓶样貌矜贵的洋酒,每一支看上去都价值不菲,沈风都只是以前从电视上看到的模样,根本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而最让人叫绝的是,白衣青年在最后,竟然还拿出来两只高跟大口的玻璃杯。差点让沈风疯狂。 看见白衣青年还在怀中掏着什么,沈风不禁笑道,“哥,你可别拿出来两根红蜡烛之类的东西,咱两个大爷们,经不起什么烛光晚餐啊!保持纯洁,坚决不要基情啊!” 白衣青年一愣,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自然,随后从怀里掏出来的,是一个纯金打造的开瓶器。 “哟,这东西都有啊,我还不知道怎么个弄法呢。” 沈风神情雀跃,一把从白衣青年手中抢过来开瓶器,拿着一瓶红酒,对着瓶口的木塞,死命的折腾。 但是这厮从来没有喝过红酒,开瓶器捣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法门。沈风把求救的目光看向白衣青年,白衣青年却微笑着作了个请便的动作,然后自顾自的把自己手中的那瓶二锅头,学着沈风的样子,一口干净。 “骂了隔壁的,什么破玩意,气死老子了,弄这么多花样,还不是葡萄兑酒的玩意,弄得这么高级,只能满足那些欺世盗名的混蛋的虚荣罢了。” 沈风手上金元力鼓荡,形成一把锋利的金刀,往红酒瓶口一挥而过,把整个瓶口切走一半,直接过滤掉了木塞的位置,露出一个平滑的切口。 “来,哥,干杯!” 沈风把两个高跟大口玻璃杯倒满,递给白衣青年一杯,随后碰了碰酒杯,愣了半天,蹦出来一个洋文单词道,“去死!” 噗~ 正在豪气干云的准备把红酒一干而下的白衣青年,听到沈风的话,一口气没忍住,直接喷了出来,把沈风喷得像落汤鸡似的。 “呃,这个‘去死’,洋鬼子的意思是干杯,”沈风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哥,什么味道啊,我都还没喝过真正的红酒呢,就是像你这样喝的吗?” 白衣青年尴尬的擦擦嘴,想都不想就说道,“还能有什么味道,葡萄兑酒的东西,不就是有葡萄味,再加上酒味吗?” “哈哈哈,就是,就是。” 沈风哈哈一笑,但是却不是再学着喝二锅头一样,一口把红酒干掉了。只见他把舌头卷起,好像老虎喝水一般,用舌头的尖端接触酒水,然后细细的品尝,让红酒沿着卷起的舌头,畅然滑下。 白衣青年看着沈风的动作,好像感受到了什么,脸上突然一变。 “好酒啊!”沈风却似乎没有注意到白衣青年的变化,细细慢慢的品尝完了一杯红酒,还砸吧砸吧了一下嘴巴,“好酒好酒,但就是让人有点蛋痛的感觉,要细口细口的喝,不如二锅头,一口干下去,豪气冲天,那才是男人要喝的酒水啊!” 白衣青年呐呐一笑,有点局促应付道,“是啊是啊。” “哥,来,伸出舌头,我教你怎么喝红酒。” 沈风突然用金元力化出来两根筷子模样金条,神情认真的看着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定定的看着沈风,随后一笑道,“好啊,正是要长点见识,免得你在心中说我珍藏了这么多好酒,自己却连基本的喝酒方式都不知道。” 说着,白衣青年就伸出了舌头,又长又尖,有点不像人类该有的样子。 “哥你是见笑了,我也是刚刚才想起,以前看过一场电影,周星星同学在里面说过了,人的舌头有各种味蕾,其中,两边的苦味,和红酒为了避免酒中的苦涩,就应该把舌头卷起来,然后。” 沈风用一对金筷子夹着白衣青年的舌头,指指点点,不是翻动着,这里戳一下,那里挤一下,有几次差点把筷子捅进去喉咙里面,差点直接弄死光头哥。 “哈,哥,原来耍猴就是这样的感觉啊!” 沈风一停,把筷子停在白衣青年的嘴巴里,哈哈大笑。 “什么!”白衣青年一愣,随后脸色大变,“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拜托,我又不是猪,你看,打我一进来,我想要什么,你就能从怀中取出什么,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你不觉诡异么,我要香烟,你就拿出来我最长抽的双喜,我要喝酒,红星牌的二锅头就是我临死前的伴侣,我说红酒是葡萄兑酒得玩意,你也跟着起哄,却不是饰物的存在,必然有它的道理。然后珍藏着红酒的你,居然不会用开瓶器,反正我心中想到的,你就能知道,我懂的你也懂,但是我不知道不懂的,你却也一点都不知道。还把红酒一口灌下去呢,简直比我这个乡巴佬还乡巴佬。” “但是最开始让我怀疑的,是你夹烟得姿势,无名指和中指的夹发,不好意思,我见过那么多烟友,别无他号,仅此一家!” 沈风一边说着,手中的香烟被他用元气一逼迫,立马现出原形,那哪里是什么香烟,根本就是一丝木元气幻化而成的木头而已。 白衣青年脸色狰狞,突然吱一声怪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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