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仙_前世番外 甄云嵘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前世番外 甄云嵘篇 (第1/2页)

    A番外一痴情还是无情

    琅嬛仙府。

    嬛即瞏,独也,单也,忧也,亦茕,惸。

    《诗·周颂》“瞏瞏在疚。”

    《诗·唐风》“独行瞏瞏。”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一个听起来十分美好的名字。

    却用来给自家洞府命名。

    内院正屋,眉目依然俊朗如昔的甄云嵘孤身而立,冷凝的眸中暗藏疲惫;红木贵妃床榻之上,一身大红罗衣的女子容颜浓艳,眸光炽烈,暗含怨恨。

    好一对痴男怨女。

    屋里布置的富丽堂皇,无论是墙上先帝赐下的奔马图,亦或是墙角暗藏期间的墨梅盆栽,都是世上难得。

    倒不像是一位修士的洞府,反倒似俗世女子的鸾房。

    世人皆知,长公主之女平昌郡主李灵犀,最喜梅花。

    “墙角一枝梅,凌寒独自开。”

    能作出这样诗句的女子,总是世间罕有,让人为她如痴如狂。

    他亦如是。

    成婚一百五十载啊……

    即便他们都是修士,可他们又能有几个一百五十年?

    看着崩裂了一地的玉盏碎片,甄云嵘揉了揉酸痛的眉心,收了面上冷然之色,浓眉下鹰目之中却透出一丝危险的泠然绝望。

    “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说出口的话,却仍然带着一丝温柔的哀求。

    “我闹?”明明“高龄”却依然美貌的李灵犀冷淡一笑:“甄云嵘,我当年就告诉过你,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莫要强求。”

    莫要强求。

    甄云嵘忍不住冷哼一声。

    当年他们的婚约定下时,她可没有半分拒绝的意思,怎么就成了他强求?

    可是当时他少年爱慕,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哪里会觉得她有半点不好?不过是傻傻的以为哪里做的不好得罪了她……

    他爱了她很久,久到连自己都忘了,当初为什么爱她。

    这般执念,又岂是一句软绵绵的婉拒便能夭折的?

    他是这样……她也是这样。

    他以为人心总是善变的,可他没变,她也固执的不肯改变。

    说来可笑,明明早就是应该丢开一切,追寻那通天大道、百日飞升,他们却依然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年人那般,为了一个情字而挣不开,脱不得。

    他不知该怪她,还是该怪自己。

    “这些年我纵着你宠着你容着你,这般待你,你便没有一分动容?”他失望的诘问。

    或许,并不需要答案。

    她面上冷漠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松动,然后很快回答:“我有。”

    他一怔,面露欣喜。

    她也笑了。

    当然动容,这世上有一个人这样不分对错的宠她、敬她、爱她,妾心非铁石,岂能不动?

    可是她永远忘不了,正是这个宠她、敬她、爱她的男子,让她失去了唯一与心爱之人相守一生的机会。

    那个少年,才是洒在她心头的白月光,而他,则成了她手上的蚊子血。

    她曾经……那么相信他,可他却……

    罢了。

    爱不及怨深,她想,虽然过了这么些年了,她总还是恨的。

    她是有理由恨的。

    她笑着,却残忍:“但从你执意娶我的那一天起,你便该知道,你我二人,只能是一对怨偶。”

    暗含着nongnong讽刺的话语,将他稍稍回暖的心,再次冻结。

    他和她,只是“你我”,从来不是“我们”。

    “怨偶……哈哈!”他疯狂的笑了起来,笑的直不起腰,笑的心肝脾脏都一起痛了起来,疯狂的样子让人害怕。他笑得累了,再也笑不动,抹了抹无泪的眼角,面上一片森然:“所以你不愿生我的孩子……即便他已经来到这个世上,你也不要他。”

    “……是。”

    他深深看她,她却不愿对上他的眼眸。

    痴情总被无情伤。

    犹记得当年。

    她还不是他的妻子。

    她总是一袭红衣浓烈如火,那时,只要是她的所在,便是他的目光所逐之处。

    再也看不到他人。

    “云嵘师兄,陪我去看晚霞可好?”

    “夕阳无限好,只惜近黄昏。”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晚霞了!”

    他爱得快速而浓烈,在她的一颦一笑之中,深深的陷了下去。

    而她,却只是跟着师父去了一次季罗山,见了那个总是漠然冷凝的男人一面,便对他一见钟情,短短几日,便要非君不嫁。

    她彼时已是他的未婚妻,他对她情深已极,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琵琶别抱?

    他怎么能容许!

    只要他不答应退亲,她便是他的。

    她闹过,吵过,甚至不肯再喊他一声师兄。

    最后,在算计谷暨丞不成,对方另娶他人之后,她沉寂下来,终究嫁给了他。

    他许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她也说愿意试着接受他。

    但他没有想到,只因为他和张白菓曾经交好,她便将所有的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