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6+167章 (第2/3页)
就是翻看着书房里的字画唉声叹气,逮着谁就抱怨一番……”说到这儿,林庭轩的身体也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身为林家的嫡长子,林庭轩除了要去学校上课外,每天还要乖乖地回家接受额外的精英教育,根本就不能像其它的人那样避开奶奶的炮轰…… 以至于有很长一段里,小小的林庭轩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以后,一定要去一个离林家最远的星系学校里念书,即使要回家,也要躲到实验室里进行各种稀奇古怪的研究,以便顺利地避开奶奶的唠叼。 这研究着,研究着,也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林庭轩注定要成为一个“科学家”。总之,没有多久,林庭轩就了科研带给的乐趣,甚至,还能在被奶奶念叼得心烦气燥后,用这些可爱的实验来让的心情快速地平复下来。 不过,这一点,即使林庭轩不打算告诉给林彤听,但,林彤却也从林庭轩的话语里猜测出了几分。 林彤脸上流露出调侃的笑容时,林庭轩撇了撇嘴,毫不犹豫地将林彤做出来的坏事一件一件地报料出来。 “父亲让你练字,你就抱着毛笔睡觉,还趁父亲不注意的时候,将他的脸画成猫咪……” “母亲教你识字,你明明认识那个字,却非得每一个字都念半边,在被母亲教育时,还振振有词地说‘国人念字,就该念半边’,还说繁体字写得太麻烦了,不如简体字看起来好看,也好辨认……” “你还趁奶奶没有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溜进书房里,将那些奶奶珍藏了很多年的书画翻出来,在上面画上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黑圈圈,并且,还在旁边标注为要这样画圈圈……” 林家奶奶在这一幕后,那幅一向都笑眯眯的脸一转而变为青黑色,身上也散发着长期处于高位人才会有的威压,以及身为绣派掌权人所特有的气势。 这样的林家奶奶,谁也不敢招惹,包括一向自诩为乖宝宝,很得林家奶奶欢心的林庭轩也不例外。至于林家父母,那更是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大气也不敢喘一声,等待着林家奶奶的判决。 其它的那些旁亲远戚,在林家父母跪下后,也跟着如同下饺子般,“扑通扑通”全部跪下来了。 在这些人中,唯一有所例外的,也就是笑得一脸无害,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事情的林彤了。 后面的事情,林庭轩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 这气氛,沉重得连小小的林彤也都察觉到了不对劲。不过,和其它的人不一样,林彤眨眨眼睛,扬着可爱的笑容凑到了林家奶奶的身旁。先是拍着马说林家奶奶珍藏的书画都很好,然后又清晰准确地说出对这些书的看法,以及为会在书上画圈圈,只因为一些字她并不会写,所以,只能拿画圈圈代替,等等。 这令跪在地上的林庭轩,以及林家一些其它的人听起来万分荒谬的藉口,林家奶奶竟然还信了。 第167章身世之谜 在林家奶奶站起身,牵着林彤的小手,步入书房的时候,众人都还处于迷糊中。 及至听到书房里传出来的谈笑声时,大家才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惊讶于林彤这么小小的年纪,竟然能清楚地表达她对某件事情的看法和观点。 乍一听,这些看法和观点非常的荒谬。但,细细琢磨,却还是了可行之处,以及真正这样实行下来后,将会给大家带来样重大的改变。 这时,大家也都忘记了还没有等到林家奶奶发话,那么,他们就得继续跪在地上,不能擅自离开的规定。由林父林母带头,很快,刚才还跪了一地的人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 也是经由这件事情,林家奶奶敏锐地了林彤对于事物的看法和观点非常的新颖,只要好好地栽培一番,一定能给处于原地踏步的林家注入一股新的力量,带来巨大的改变。尤其是在得知林彤用来画在书上,令众人束手无策的颜料,竟然是林彤某次无意中的草籽、以及河水等物品的结合,林家奶奶眼前一亮…… 可惜,小小年纪的林彤,确实不能理解林家奶奶的苦心。 “林家下一代就你这么一个嫡系女儿,大家都以为你会继承林家的天赋和资质,和以往那些长辈们一样,成为一名绣工精湛的绣娘。谁想你竟然不爱红妆爱武妆,虽然长着一张如同洋娃娃般可爱的脸庞,性格里却是和男孩子一样无法无天,每天跟在一堆男孩子身后上山爬树、下河摸鱼,打架斗殴……” 听到这儿,林彤抽搐着嘴唇,拿一幅怀疑的眼神望着林庭轩哥哥,你确定,你说的那个人真是我,不是别的人?” “当然!”林庭轩瞄了林彤一眼,“林家的人记性都很好,很多都达到了过目不忘的级别,至于我,已经达到了看书一目十行的程度,哪会记!” 接着,林庭轩拿一双丹凤眼打量着林彤,在将林彤看得毛骨悚然后,才神秘兮兮地笑道小彤,我跟你说啊,奶奶年纪大了,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只要是小一辈的人到林家拜访,奶奶都会拉着对方的手,和对方絮叼起你当年做过的那些事情,而且,还是百讲不厌的那种。” “最令我们惊讶的就是奶奶竟然连当年你做过的所有事情,不论大事还是小事,也不论这件事情是别人告诉给她的,还是她亲眼看见的,她都牢牢地记在脑海里,连那些枝末端节都能详细地描述出来。每一次,她在众人面前提起你,那神态……” 后面的话,即使林庭轩并没有说出来,但,林彤却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心里也涌现出一种复杂的情绪。既喜悦、兴奋和激动,又有着一种懊恼、痛苦的纠结。 到目前为止,林彤并没有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