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恨_尾声 浮生已到天尽头(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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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声 浮生已到天尽头(上) (第2/4页)

想,这个名字,承载了他对这个初生女婴的幸福期许。

    四月,帝置刺史部十三州,以六条问事。

    九月,一代名将卫青病逝于长平候府,尚未到知天命之年。彼时已是深夜,长门殿里,刘彻与阿娇俱换了常服,观书说话,和乐融融。听了内侍禀来的消息,心中一惨,久别的那个人名,亦是他少年时的知己,听他志向,为他征战。后来渐渐因了年纪增长政治思量疏远。可是,在这个秋夜里,听见他逝世的消息,还是想到了少年时上林苑一同狩猎的脆薄时光。

    越发觉得苍老,连比他年纪小的卫青,都已经去了。那么,他们在这个尘世间,还有几何时光呢?

    刘彻素来雄心万丈的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点惊惧,抱住了阿娇,沉默片刻,忽然轻声问道,“娇娇怎么半分都不生气的?”

    “啊?”陈阿娇怔忡片刻,方反应过来,慢慢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卫青,虽然姓卫。她依然承认,他是个英雄。而卫青被刘彻架空闲置,追根究底,当初,还有她的一分算计在里面。

    英雄蒙尘啊。

    “我知道啊。”她微笑道,“卫青是陛下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物。没什么可稀奇的。就好像阿娇是陛下的妻子,但阿娇仍有师傅,陌儿,早早,师兄一样。”

    都是生命中不可替代的人物。

    刘彻冷哼一声,听到阿娇提起萧方,不由忆起元鼎元年上林苑中,温润如玉的那个男子,终于因了阿娇伤痛爆发出来,那一份心思,再无遮拦,让他窥的清楚。

    到如今,阿娇身心皆归于他,但萧方得她敬她重,却是自己无法抹去的。

    他吻着怀里的娇颜,那炙吻如此霸道,让阿娇有些迷醉。所有纠结的心思,暂且先抛到九霄云外去吧。

    元封六年,益州、昆明反叛。遣薛植出军平定。

    次年改元为太初。

    太初元年五月,诏用,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定宗庙百官之仪,以为典常,垂之后世云。

    太初二年八月,遣使持金往大宛换汗血宝马。大宛王钦服大汉威仪,赠送宝马。

    汗血宝马之名,陈阿娇闻名已久,待使者千里迢迢的将宝马带回长安,送到御苑后,禁不住好奇,拉了刘彻去看。

    火红色皮毛的马,高大神骏,眼神睥睨,名不虚传。阿娇跃跃欲试,刘彻却担忧她的身子,道,“先等驯良了再说吧。”

    汗血宝马极是高傲,连续掀下来了数个驯马人,刘彻渐渐冷下了脸庞,“大汉号称英才辈出,竟连一匹烈马都无法驯服?”

    “父皇,”刘陌站在一边,见了此马的确神骏,又冀望博娘亲欢欣,拱手道,“让儿臣试一试吧。”

    “太子?”刘彻略一怔忡,常言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太子乃一国储君,身份贵重,驯马凶险,若是跌了摔了,都不好。便都无事,无法驯服得这马,已经丢了脸面。

    可是,他少年时,也是这样果敢弄险,眉眼飞扬间,何曾畏了半分?

    “陌儿,”阿娇倒是相信自己儿子的,替他理了理衣领,道,“小心些。”

    “嗯。”刘陌将冠带交给了成烈,束好头发,入场走到汗血宝马之前。那马连续抗过数人,也有些喘,略抬起前蹄,打个响鼻。刘陌只觉得它眸中光彩流动,倨傲飞扬。

    他冷不丁防飞身骑上去,稳稳坐住。汗血宝马楞了一愣,发足狂奔,跳跃颠簸,意图故伎重施,将背上人掀下去,然而他背上的那个人,承袭自朝天门的功夫,再不是一般驯马手可及。刘陌在马背上将心气平静,只觉得是一只再海上孤帆远洋的小舟,风浪再大,也稳若泰山。也不知过了多久,坐下骏马终于泄气,渐渐平静下来。彼此身上,都透出重重汗水。

    “好。”四处一片雷动。便有宫人机灵赞道,“太子殿下果然神勇非凡,降服宝马。”刘陌却似全没听见,坐在马上淡淡笑开。

    其时,秋日的阳光淡淡照射在场上。多年后,宫人们回忆,当时昭皇帝的笑容,清澈堪比这秋日的阳光温煦。昭皇帝不同于武皇帝,他的唇边,经年噙着浅浅的笑纹。只是那笑纹,温和却不暖煦。许是因为当日,孝武陈皇后在场外看着,所以,他才能够真心的笑上一场。

    后世班氏立传,孝昭皇帝纪开篇即言:孝昭皇帝事母至孝。

    刘陌跃下马来,督着侍从为马配上鞍鞯,转身看着慢慢走近来的娘亲,微笑道,“娘亲现在可以骑了。”

    汗血宝马扬起残存的傲气,撩着蹄子,被刘陌瞪了一眼,似乎明白了这个女子对主人的重要性,安静了下来。

    那传言果然是真的,汗血宝马,其汗如血,染红了它自己的髻毛,也染红了刘陌的半幅衣裳。阿娇看的皱眉,扫兴道,“染成了这样,这衣裳算毁了一半了。”

    刘陌怔了一怔,不料娘亲这样答她,放声大笑。笑声中汉血宝马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偏着头望着面前的母子,无法懂得彼此的思考方式。

    “那就请娘亲给它取个名字吧。”他道。

    “此马乃天下良驹,毛如血,汗亦如血,”阿娇想了想道,“就叫朱缡吧。”

    因为刘陌驯服了朱缡,刘彻便将朱缡赐给了刘陌。

    当刘陌回到博望殿时,上官灵已经听说了马场之事,虽眼见的刘陌丝毫无伤,想起来还是觉得惊心动魄,迎上来道,“殿下不曾有事吧?”

    “无事。”刘陌换下衣裳,兴致犹勃勃,道,“灵儿,我自幼习武,不过是一匹马而已,尚难不倒我。”

    刘夭已经足三岁多了,渐渐学会说话,咿咿呀呀的喊着,“爹爹,”抬起头来,眉目之间,竟少似父母,肖似阿娇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超过姑姑刘初。因了这个缘故,很受父亲刘陌,祖父刘彻的喜爱。

    对于刘彻而言,说是喜爱,也不全然。见到刘夭的时候,他神情柔和,赏赐颇多。但他并不愿意常让上官灵将刘夭抱到长门殿来一见。更不欢喜看着刘陌疼宠女儿的样子。

    刘陌也隐隐察觉的到,所以也少带着女儿出现在父皇面前。

    太初四年,乌孙送来军须靡夫妇献给大汉皇帝的贡品,数箱人参貂皮之外,还有一样东西格外惹人注目。

    那是乌孙使者一路小心翼翼捧来的,一只尚未足半岁的雪狐,精致玲珑,没有一般狐狸身上难闻的腥味,尚学不会怕人,一双眼睛乌黑精灵,溜溜转个不停。

    “这是我们王孙大人派人费了很大的劲,终于抓获的。乌孙天气寒冷,境内多雪山。但雪狐乃是极机警的动物,亦不服人驯。这只雪狐狸还是乌孙猎人千辛万苦在高崖后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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