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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卖锅背锅 (第1/2页)
张廷拱的内心深处相信,宣府巡抚沈棨是奉了皇帝的旨意的,只是这件事只能做不能说。 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就是我大明的气节! 曾几何时,张廷拱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巡抚大同之后,张廷拱对这句话呵呵一笑了之。 大同的得胜堡外的掠马台,就是当年阿勒坦汗封顺义王的地方; 大同的得胜堡马市,就是大明金国和大明国通贡后第一次互市的地方。 张廷拱对这里的道道太了解了。 所谓“贡”,就是由顺义王每年向朝廷进贡马五百匹。其中三十匹好马献给皇帝,其余四百七十匹大同边军作为战马。 顺义王的贡使护送三十匹马入京,赏赐、回礼、好处自然不必细说。 顺义王的其他随从在贡使入京期间驻留边境,由大同镇好吃好喝好招待,还要给零花钱,谓之“抚赏”。 四百七十匹普通马,大同镇要按照高出市场很多的价格付钱。 所谓“通”,就是互市,这里包括官方的马市和民间的月市。马市只交易马,月市交易除了马以外的东西。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要限制蒙古人的交易规模。蒙古人能拿的出手的大宗产品只有马,限制了蒙古人卖马的数量,就是限制了蒙古人买入明朝产品的总量。这是明朝用来羁绊蒙古的战略手段, 所以马市对每个蒙古部落的交易量有严格的管控,曰“市赏”,超额后多卖一匹都不行。马也成了明朝官方专买,民间买卖就是犯罪,曰“私市蒙马”。 具体交易的时候,双方事先约定马的等级和价格。蒙古人不需要银子,所以除了以银子计价的马价,还约定以绸缎、布匹等计价。 例如,大同镇规定了八种马价。一曰银,马自六两至十两共分四等。二曰蟒獭,马每匹蟒缎一匹,水獭皮自六张至一十张共五等。三日金缎,马每匹金缎一匹,水獭皮自十张至十五张共二等。四曰虎皮,马每匹四张。五曰豹皮,马每匹豹皮自三张至六张共三等。六曰梭布,马每匹梭布四十匹,有青布者,有无青布者,共二等。等等等等……。 确定马匹等级的时候,除了看马的素质,还要看卖马的主人,规定“自顺义王而下多寡有差”。 马匹交易完成,马市官员按交易额抽成,曰“抽分”,因为抽完还要分。名义上是赏给领队来交易的蒙古部落的首领。 当年第一次和俺答汗顺义王互市的时侯,双方讲定上马十二两一匹,中马十两一匹,下马八两一匹,一次交易马七千多匹。自然也抽分了很多,皆大欢喜。 到了末期到了末代布什图顺义王的时候,双方约定每年进马五万二千五百匹,易银三十二万两。其中大同镇得胜三口分得马一万五千匹,马价银十万两。平均马价跌到每匹六两六钱。 多出的数量和下跌的价格并不是市场的结果,全部是人为的因素。 蒙古人渴望交换更多的明朝产品,所以马匹的交易数量不断突破。官方马市独此一家,所以收购马匹的价格不断下压。 蒙古人心怀怨恨,就只提供最差的马。小马驹生下来,将母马牵上掠马台。小马驹能一口气跑上掠马台的,留作坐骑。小马驹能跑上一半的,阉割了作rou马。一半都上不去的,卖给大明。 这还只是圈外人的信息。如果从内部看,大同镇的十万两马价银的来源,有户部额饷银四万两,兵部马价银三万两,夷马料草银二万两,变卖夷马价银一万两。 就是说十万两中有二万两是草料钱。总不能买了马之后让马不吃不喝吧! 十万两中还有一万两是变卖夷马的银子。就是说这笔银子根本就没有,需要大同镇倒手马匹后自己挣。 如此一来,大同镇得胜口等三个马市实际分配为阳和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宣大总督于守口、新平二市口支用。分巡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大同巡抚得胜市口支用。 再计算一下,就是蒙古马的平均收购价为四两六钱! 所以每当互市之日,镇协等官员整搠兵马,严阵以待,严查蒙古人将不堪之马匹充数。凡断舌筋者,割鬃尾者,剌咽喉者,灌泥沙者,皆不许入马市暗门。倘若鞑虏狂态如故,一例绝之,稍有不轨,设法惩之! 这种情况下,大同镇的市赏居然出现经常用不完!自然就影响到顺义王等人的“抽分”。 布什图顺义王几经交涉,双方创造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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