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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2章 明亡之后无华夏 (第1/2页)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杨州十日记》外,还有《杨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猪以避之;多为贱所害,有举室论丧者。及北警戒线,效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记》:“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年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清军的性暴行(扬州十日和江变记略中的常见资料,以下不列入)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yin,讫,即掳之人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钸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给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yin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yin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jianianyin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jianianyin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统计为100多人。(雍正《扬州府志》卷34) 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yin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掳,白昼于街坊当众jianianyin;......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yin之。”(《嘉定屠城经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yin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yin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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