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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分队 (第1/2页)
SH市人民政府,决定要在五月一日,在全市举行大型的游园活动。进行邀民用乐。 SH市人民政府,要求由各区,进行自行组织。卢湾区政府,决定将于五月一日,于SH市的复兴公园内,举行盛大的游园活动。有各类游戏,有打灯谜,还有大型的演出会。复兴公园内,那一天,将全天免费开放。 卢湾区的,演出的节目,都落实在了,各大工厂的肩上了。“恒丰印染厂”,也是千人以上的大厂。也被指定了,要出节目的。四月十五日,到四月二十日,在顺昌路上的,“大庆剧场”。和延安路上的,“SH音乐厅”,进行选拔。凡选中的节目,便在五月一日,在复兴公园内,搭建的临时的舞台上,进行当众演出。 区政府,是下了重要指示的,要求这些大厂,必须高度重视。“恒丰厂”,当然会分外重视的。厂里在四月初,便抽调了工会副主席诸桂兰,受命组织“小分队”。这“小分队”,也就是工厂的演出队。 显然诸桂兰,已经不是第一次,组织工厂的“小分队”了。她是有一定经验的。因此她走的第一步,就是先组织乐队。 乐队里,有一些老队员,这次,当然是首选的。但比如,姬季远同向登杰,这两个人都是新人。向登杰,是刚从大丰农场,回到SH工作的。而姬季远则是,从部队到厂,才一年多的复员军人。 向登杰拉二胡。因为在乐队中,二胡多多益善,他拉得也很好。因此,毫无悬念地进入了小分队。 但乐队中,只能有一只手风琴。“恒丰厂”原来就有,两名手风琴手。一名是,印花车间的,副挡车施有为。另一名却是,大炉间烧炉子的程即时。这两个人,都是从小拉起的。而且,都是正规路子。甚至还能拉,“野风飞舞”这种,高难度的独奏曲。但两个人,却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熟悉新曲的速度,却是非常之慢。他们要先排指法,然后再,熟练指法,然后再,熟练乐曲。这样下来,每熟练一个乐曲,都需要,一周的时间。但工厂的“小分队”,一般都是,短期集中,迅速演出,很快解散的类型的。哪有,那么多的时间等你啊?一场演出,一般至少有,十几个乐曲,这两个人,来不及啊! 但姬季远却不一样,他是“野路子”。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从,练习曲练起。指法也是,乱七八糟的。而且,左手也只能打,最简单的“贝司”(伴奏)的。但他有一个优点,一个新的曲谱,交到他的手里后,只要一到两个小时,他就能参加伴奏了,而且还没有破音。拉得水平高不高不重要,因为不是独奏,仅仅是伴奏。但能,迅速拉成乐曲,这才是“小分队”所需要的。因此,这次重大的演出任务,乐队的大家,还是选上了他。 乐队由十个人组成,其中挑大梁的。有五个人,这五个人也都很合得来,大家戏称他们,是乐队“五兄弟”。 诸国兴,机动车间的车工,他是敲洋琴的。他矮小的身材,一张清秀的脸,双眼大而有神,为人很是和气。洋琴也敲得,很是熟练。 福乐,印花车间的,印花机上的,副挡车工。他是个小提琴手,而且拉得也很不错。他高高的个子,大约有一米七六吧,端正的脸庞,不大不小的双眼。他的相貌,给人一种很和谐的感觉。 沈伯安,他也是拉二胡的,拉得也很不错。他的长相比较普通,但人却是分外的热心。他是印花车间的,调色间的挡车工。有一次,姬季远为了,排除印花机的,拖刀的缺陷。冒险伸出右手食指,从花筒的后面,伸入了橡皮先令上的刮刀。但他不幸地被,飞滚的橡皮先令,卷入了他的手。姬季远本能地,把手猛地一抽。只见,右手食指的指甲,和指肚的全部皮肤,都被轧去了。当时的印花机的,转速是每分钟五十米。就差三百分之一秒,姬季远就会变成,第二个葛四平了。但他,鬼使神差般地,又逃过了这一劫。当时,也就是这个沈伯安,不顾一切地,蹬着三轮货车。把姬季远,送到了医院里。到医院后,他的工作服,也已经能够,挤出汗水来了。 说也奇怪,姬季远的食指的,指肚皮肤全轧光了,按理说指纹也轧光了。但后来,长出来的,皮肤的指纹,竟然同以前的,一模一样。可见,用削去指肚皮,以消除原来指纹,的作案方法,是没有用处的。 最后一个,便是向登杰了,他二胡拉得很好,为人很是豪爽,他是姬季远认识的,“恒丰厂”的,所有的人当中的,唯一的一个极度豪爽的人。他一有高兴的事情,就会开怀大笑。 五个人,就像五兄弟一样,只要排练一停,就会凑在一起,高兴地谈论着。第二年,姬季远走了之后,他们都纷纷地成了家。家属也都是,“恒丰厂”里的职工。诸国兴、福乐、沈伯安三个人,婚后生儿育女。随着“恒丰厂”的,这艘大船沉沉浮浮,倒也相安无事。但唯有向登杰,过得不很快活。他同女朋友是闪婚的。婚后才知道,他的妻子,之前竟然同另一个男同事,同居过六年。大家都是一个厂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他总是感到,背后有人在指指点点。他受不了了,于是便不断地发泄。但他的妻子,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是自己引起的后果。于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逆来顺受。最后两人,还是重归于好。晚年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他参加了,老年自行车队,骑车一直去了,XJ的WLMQ。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这里暂且不表了。 “恒丰厂”,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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