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的2006_第一百一十四章 寝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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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章 寝室 (第1/1页)

    京大开学是两天的报道时间。

    李轩他们第一天就来了。

    上午的时间,他们一直花在了超市购物上面。

    需要买的东西很多,但是却并不怎么浪费时间。因为他们并不是很需要精挑细选。

    只需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就好了。

    不需要在乎价格。

    这就少了很多制约。

    选择困难症,这种病,有钱人是不会得的。

    为什么要选择呢,喜欢就都买了就好。

    他们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章恋歌的宿舍,已经有一名同学了。

    一个皮肤黑黑,个子小巧的女孩子。

    一副厚厚的眼镜彰显着她学霸的身份。

    实际是,能够考上京大的,绝大部分都是学霸。

    剩下的那些,都是学神。

    像章恋歌这样,通过艺考特招而来的同学,每年也会有一些。

    至于李轩这种纯粹走后门来的,可就基本没有了。

    当然,就算是京大,也有着各种利益纠葛。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京大也不可能是世外桃源一样的存在。

    走后门这种事情,在哪里都是不可避免的。

    被拒绝,只能说明你条件不够而已。

    李轩不一样,他也是赶巧,搭上了地震的顺风车而已。虽然他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么多。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李轩的机会就这么来了,他也就顺利进入了京大。

    如果不是这样,你就算给京大捐款一个亿,都不见得能来京大。

    当然,华夏拥有一个亿的富豪,都把孩子送到了国外,那些排名更高的名校,都不需要花这么多的。

    李轩,章恋歌,还有谢玉琳,三个人忙忙碌碌的铺床,收拾房间。

    当然,主要是谢玉琳在帮忙,李轩负责搬东西,章恋歌看着就好。

    从小到大,章恋歌可从来没干过这种活。虽然她也好心要帮忙,可惜,笨手笨脚的她,很快就被李轩赶到一旁去了。

    没错,也就是李轩敢这么做。

    谢玉琳可不敢,本来章恋歌就对她有那么一点不爽,虽然最近这段时间淡了下来,可是她依然不敢去惹章恋歌。谁知道,这个小女孩,会不会突然炸毛呀。

    两个人发生冲突,李轩肯定不会帮着她。很有可能,连饭碗都丢了。

    她还是非常喜欢这一份工作的。

    作为老板,李轩从来没有出格的举动,当然,如果李轩真有些出格的举动,谢玉琳还真不见得会拒绝。

    最重要的,李轩给她开了很高的工资,而且工作轻松,除了经常被李轩招呼做一下杂活之外。

    而且,经常跟着李轩出门,世面也见的多了。

    这种体面高薪轻轻松松的工作,谁又会舍得放弃呢?

    所以,作为秘书,不仅要维护老板,就连老板夫人也要巴结好的。

    章恋歌没什么事情,啥忙也帮不上。就跟自己的室友聊起天来了。

    她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李轩是她男朋友,谢玉琳是男朋友的秘书,他们帮忙都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道理是这么个道理,该有的感谢她也不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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