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_第496章 遭遇挖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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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6章 遭遇挖角 (第1/1页)

    在乐队成立之初,录音的进度总是磕磕绊绊,总会有人莫名其妙地状态全失,或者干脆不知所措,然后进度在某一个节点卡住。

    从这方面的记录来看,罗杰是卡进度次数最多的那个。

    不仅仅只是因为罗杰需要同时负责贝斯和人声的部分,相当于要干两个人的活。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和那些真正以唱功而著称的歌手相比,罗杰对转音颤音的控制明显要逊色不少。

    不过这几年下来,罗杰总结出了一套适合自己嗓音特色的唱法,以突出力量感的方式,来弥补技巧上的不足。

    再加上长期的练习,这方面的短板也算是被弥补了起来。

    最直观的一个体现,在录制专辑时,一首就卡了大半个月。

    而如今录制的时候,同样还是这一首歌,罗杰仅仅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搞定了人声部分的录制,而且比当初的那个版本更加出色。

    如果说专辑时的能够得到85分的优秀评价,那么中的这一首,最起码也有着95分以上的水准。

    但是,基于这张专辑的复杂性和长达43分钟的时长,即使没有在任何环节卡住进度,乐队仍然在录音室里用去了整整八周,接近两个月的时间。

    结束了录音之后,时间已经快要进入六月份。

    距离预定的发行时间还有两个月出头,这一段时间,足以让迭戈的团队完成专辑的后期制作部分。

    关于这张专辑的录制,还有一个小插曲。

    在一歌中,需要一段绝望的撕喊,表达对死亡的恐惧。

    在平克-佛洛依德乐队的原版当中,这一段是由一名叫做克莱尔-托里的英国女演员献声,并从这项工作中获得了30英镑的酬劳。

    克莱尔-托里将这段表达死亡的撕喊,变成了叫那个什么什么,这个梗暂且不提。

    大约是因为这名演员的晚年过得不怎么好,并且卖得太好了,于是克莱尔-托里在有心人的“提点”之下,于2004年起诉平克-佛洛依德乐队和的发行方百代emi唱片,要求将自己列为专辑的“共同创作人”,并获得相应的酬劳。

    最搞笑的是,由于在当时聘请克莱尔-托里时,没有人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双方连合同都没有签,只有一份口头约定。

    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平克-佛洛依德:“过来帮我录个歌,大概一两天就能搞定,给你30英镑的报酬。”

    克莱尔-托里:“好的,没问题。”

    三十年后,克莱尔-托里突然想起这件事,顿时发觉,咦,当时没签合同,那我可以碰瓷啊!

    法官:“根据法律,克莱尔-托里事实上参与了专辑的创作,并且没有在合约中注明以及两项,因此判原告胜诉。”

    于是,为了省下几张a4纸的打印费,平克-佛洛依德乐队至少要为此付出至少上万倍的代价。

    赔偿的数额,以及克莱尔-托里以“共同创作人”身份应得的分成,双方均未公开,但外界普遍猜测,平克-佛洛依德乐队和emi至少各自掏出了上百万英镑。

    在乐队录到这一段的时候,安妮表示不想录那种“难听的声音”,迭戈提议随便找个声音不错的女性来录。

    罗杰恰好想起了前世曾看过的这个新闻,于是特意要求,让律师准备了一份条款多达数百条,堵死了一切可能存在的漏洞的合约,搞得迭戈找来的女配音员差点以为这是一场骗局。

    …………

    完成的录制之后,乐队有一段短暂的休息时间。

    不过度假却是不太现实,从七月中旬开始,乐队就要开始配合mad唱片制订的宣传计划,到处赶通告,为的发行做好铺垫。

    再加上专辑的后期制作,还需要和乐队保持沟通,以确保最后的成品符合乐队的预期。

    所以,即便是暂时闲了下来,罗杰也没有离开洛杉矶的打算,甚至连庄园都很少出,几乎一直宅在家里。

    不过胖子带着女友去了拉斯维加斯,将公司的事丢给了罗杰,虽然不至于每天都要去公司打卡,但隔三差五还是要露个面,了解一下公司内的情况。

    “最近有什么我应该要知道的事情?”

    罗杰难得地没有喝酒,毕竟这里是公司。

    端起咖啡杯,问道:“那些家伙最近有没有不安分的?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那些家伙”,指的是mad唱片签约的歌手和乐队。

    那些没有冒出头的就不说了,就算想要搞事,也没有那个资格,当刺头的下场只能是被清扫出门。

    但在mad唱片旗下,却还是有几个人,具备和公司谈判的实力,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性格也算不上“安分”。

    当然,能够在娱乐圈混出头的人没有蠢货,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会遵守共赢的理念。

    只有当一方觉得自己付出得太多,或者得到的太少,才会谋求变化。

    比如说乐队,就不止一次地提出过希望更改唱片合约的条款,提高乐队的收益分成和版权分配比例,并为此拒绝了公司于年初为他们准备的新专辑计划,以向公司施压。

    如果是小修小改,考虑到乐队的吸金能力,以及不断上升的影响力,根本不需要通报董事会,甚至都不用将回忆报告送到卢西恩-格兰奇的办公桌上,部门内部就可以做这个决定,也不可能有人反对。

    但乐队的队长,鼓手比尔博姆提出的要求,却是在专辑、巡演两项最主要的盈利项目上,由mad唱片承担全部成本,而收入则要由乐队拿走百分之七十五,同时,新专辑的版权,乐队要拿走百分之七十。

    要知道,这百分之七十五的收入,是指全收入分成,而不是盈利分成。

    除了没有要求高额的签约金之外,这几乎是一线中的顶尖大牌才有的待遇。

    普通的一线,在高额的收入分成和大部分版权之间,顶多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还不是每一个一线明星都能拿到这样的待遇。

    如今的乐队,要说一线,还十分勉强,这样的要求当然不可能得到通过。

    在公司旗下所有明星当中,卢西恩-格兰奇最为看好的就是,认为这支乐队可以在长达十到二十年的时间里,源源不断地为公司创造巨额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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