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男神从做游戏开始_348.准备上市(第3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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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8.准备上市(第3章) (第2/4页)

有的B股每股有N票投票权。

    比如美国的许多高科技上市公司多采用AB股,N通常取10,使得创始团队有10倍于其持股比例的投票权,从而牢牢掌控着对公司的管理话语权。

    但B类股不能公开交易,若想转让需先转换成“一股一票”的A类股。

    而A类股虽然在投票权上吃了亏,但是在利润分配、优先受偿等方面往往会获得补偿。

    由于在许多公司中创始人是灵魂人物,而且许多资本大佬投资的目的只在于获得丰厚的收益,并不需要获得公司的控制权,AB股在许多高科技创新公司中都得到了应用。

    所以有不少公司的创始人为了维持自己的控制权,选择在米国纳斯达克上市,比如百度,京东……

    在纳斯达克上市,是可以有同股不同权机制存在的。

    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拥有15.8%的股权,却有80.2%的投票权,就是因为他所持的基本上都是B股,而B股的投票权比例更高。

    ……

    现在既然已经决定了不在米国上市,而是在香江的话,那么AB股的方式就不能用了。

    所以曹阳决定走马芸路线。

    前世作为阿里集团老大的马芸,在公司上市以后,随着股份的不断稀释,马芸只占到公司百分之8.9的股份。

    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占股3.6%;

    雅虎和软银分别持股22.6%、34.4%

    阿里巴巴其他高管占股30.5%

    软银的控股大,但是阿里并不是孙正义说了算,这里面就有很多学问了。

    综合来看,阿里马在4个层面上做得相当的好。

    首先是股权的控制,马芸采取的是投票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然后来分别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综合的控制方式。

    针对阿里的十八罗汉,也就是阿里最开始的18个创始人,马芸采用的是投票权委托的方式,把整个十八罗汉的投票权,全部集中在马芸一个人的身上。

    这样马芸就拥有了最高的决策权,他可以凭着【投票权委托】协议,行使自己的决策。

    然后对于外部投资人,马芸跟他们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什么叫一致行动人协议呢?

    当公司遇到重大决策的时候,这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投资者们,需要与马芸的意见保持一致。

    第二是董事会的控制。

    首先是董事会席位的控制,阿里在上市之前,总共有四个董事席位,其中有两个是由马芸团队控制的,另外两个由软银和雅虎各占一席。

    哪怕像雅虎在占据阿里40%的股权的情况下,它也只有一个董事席位。

    所以马芸团队在董事席位的数量上面就占了一半。

    然后就是著名的湖畔合伙人制度,这个制度有一个非常核心的内容——

    合伙人拥有提名董事的权力。

    并且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之后才能正式实施。

    如果董事提前离任,那么由合伙人来提名临时董事,直到下一届股东大会召开。

    什么意思呢?

    作为永久合伙人的马芸和蔡崇信有权提名董事,也就是说董事会的董事究竟由谁来担任,首先得由他们两个人来提名,他们同意才行。

    所以他们掌握了董事的提名权。

    他们提名之后的董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才能通过。

    然后因为之前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当于马芸只要同意,那么雅虎和软银就一定得跟马芸保持一致,这个提名人就一定会通过。

    也就相当于马芸控制了整个董事会的成员。

    也就是说,不论的股权层面还是董事会层面,董事会的提名人选和数量上面,都是牢牢掌握在马芸的手上的。

    第三经营管理权控制,马芸团队掌握了公司层面的日常经营管理控制权,特别是马芸,所有的公司高管,乃至下面的每个人他都可以任命,初始团队就是马芸自己的嫡系团队大家都听马芸的。

    所以,不管是雅虎也好,软银也好,这些外部的投资者们,想要参与公司的控制是基本办不到的事情。

    第四就是马芸的个人魅力,也被称为软实力。

    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提到阿里只会想到马芸,很难想到阿里还有其他什么灵魂人物。

    对比起阿里马来说,小马哥简直低调得有些过分了。

    特别是完美世界的老板池宇峰,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叫啥,也不知道完美世界的老板是谁,甚至连印象都记不住,对比起这些互联网的大佬们来说,池宇峰根本就是个透明人。

    事实上控股和控制权是两回事,用合伙人制度将阿里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软银和雅虎虽然是大股东,但并没有决策权,参与决策事件几乎为零,所以孙正义只是投资。

    现在,曹阳也打算采用同样的方式。

    马芸用来cao控公司的几个条件。

    现在曹阳已经具备了后面的两条:

    也就是——

    曹阳对博米集团的人事有任免权。

    他在博米集团的威望很高。

    博米公司的初始团队是曹阳一手带起来的,大部分的人都很认同曹阳,唯他马首是瞻。

    同时这几年曹阳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让公司保持着高速增长。

    除了影视方面之外,曹老板做出的决定基本没有亏过钱,而且曹老板的大格局和超远的眼光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

    在社会上,曹阳也具备着广泛的影响力,有着非常强的人格魅力。

    所以现在曹阳只要把前面几条搞定就行了。

    “首先,我想采用投票权委托协议,让公司现在的股东们把未来上市以后的投票权委托给我。”曹阳说,“这是第一点。”

    “然后,以后公司拟有外部投资人,假如股票份额占比超过5%以上的,得跟我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嗯?一致行动人协议?”刘志平疑惑地问到。

    曹阳为他解释了一番,刘志平这才恍然大悟。

    “厉害啊,这个一致行动人协议,基本上就能保证我们团队的控制权了。”

    之前刘志平也一直在为这件事情发愁,因为在香江上市的话,是没有AB股之分的,也就是同股同权,你拥有多少股票,你就拥有多少的投票权。

    现在看来,曹阳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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