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扬雄 (第3/3页)
化,而甄丰的儿子甄寻、刘歆的儿子刘棻又奏献符瑞之事。王莽杀了甄丰父子,流放刘棻到四裔,供辞所牵连到的,立即收系不必奏请。当时扬雄在天禄阁上校书,办案的使者来了,要抓扬雄,扬雄怕不能逃脱,便从阁上跳下,差点死了。王莽听到后说:“扬雄一向不参与其事,为什么在此案中“暗中查问其原因,原来刘棻曾跟扬雄学写过奇字,扬雄不知情。下诏不追究他。然而京师为此评道:“因寂寞,自投合;因清静,作符命。“
扬雄因病免职,又召为大夫。家境一向贫寒,爱喝酒,人很少到其家。当时有多事的人带着酒菜跟他学习,钜鹿侯芭常跟扬雄一起居住,学了《太玄》、《法言》。刘歆也曾看到,对扬雄说:“白白使自己受苦!现在学者有利禄,还不能通晓《易》,何况《玄》我怕后人用它来盖酱瓿了。“扬雄笑而不答。活到七十一岁,在天凤五年(18年)死去,侯芭为他建坟,守丧三年。 当时大司空王邑、纳言严尤听说扬雄死了,对桓谭说:“您曾称赞扬雄的书,难道能流传后世吗“桓谭说:“一定能够流传。但您和桓谭看不到。凡人轻视近的重视远的,亲眼见扬子云地位容貌不能动人,便轻视其书。从前老聃作虚无之论两篇,轻仁义,驳礼学,但后世喜欢它的还认为超过《五经》,从汉文帝、景帝及司马迁都有这话。现在扬子的书文义最深,论述不违背圣人,如果遇到当时君主,再经贤知阅读,被他们称道,便必定超过诸子了。“诸儒有的嘲笑扬雄不是圣人却作经,好比春秋吴楚君主僭越称王,应该是灭族绝后之罪。从扬雄死后到现在四十多年,他的《法言》大行于世,但《大玄》到底未得彰显,但篇籍都在。 辞赋 扬雄早年极其崇拜司马相如,曾模仿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作《甘泉赋》、《羽猎赋》、《长杨赋》,为已处于崩溃前夕的汉王朝粉饰太平、歌功颂德。故后世有“扬马“之称。扬雄晚年对赋有了新的认识,在《法言·吾子》中认为作赋乃是“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并认为自己早年的赋和司马相如的赋一样,都是似讽而实劝。这种认识对后世关于赋的文学批评有一定的影响。 扬雄赋写得比较有特点的是他自述情怀的几篇作品,如《解嘲》、《逐贫赋》和《酒箴》等。《解嘲》写他不愿趋炎附势去作官,而自甘淡泊来写他的《太玄》。文中揭露了当时朝廷擅权、倾轧的黑暗局面:“当涂者升青云,失路者委沟渠;旦握权则为卿相,夕失势则为匹夫“;并对庸夫充斥、而奇才异行之士不能见容的状况深表愤慨:“当今县令不请士,郡守不迎师,群卿不揖客,将相不俯眉。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是以欲谈者卷舌而同声,欲步者拟足而投迹。“可见赋中寄寓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强烈不满。这篇赋虽受东方朔《答客难》影响,但纵横驰说,辞锋锐利,在思想和艺术上仍表现出它的特点。《逐贫赋》是别具一格的小赋,写他惆怅失志,“呼贫与语“,质问贫何以老是跟着他。这篇赋发xiele他在贫困生活中的牢sao,多用四字句,构思新颖,笔调诙谐,却蕴含着一股深沉不平之气。《酒箴》是一篇咏物赋,内容是说水瓶朴质有用,反而易招损害;酒壶昏昏沉沉,倒“常为国器“,主旨也是抒发内心不平的。另外还仿效屈原楚辞,写有《反离sao》、《广sao》和《畔牢愁》等作品。《反离sao》为凭吊屈原而作,对诗人遭遇充满同情,但又用老、庄思想指责屈原“弃由、聃之所珍兮,摭彭咸之所遗“,反映了作者明哲保身的思想,而未能正确地评价屈原。《广sao》、《畔牢愁》今仅存篇目。 扬雄早期以辞赋闻名,晚年对辞赋的看法却有所转变。他评论辞赋创作是欲讽反劝,认为作赋乃是“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另外还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yin“的看法,把楚辞和汉赋的优劣得失区别开来(《法言·吾子》)。扬雄关于赋的评论,对赋的发展和后世对赋的评价有一定影响。对于后来刘勰、韩愈的文论,颇有影响。 扬雄在散文方面也有一定的成就。如《谏不受单于朝书》便是一篇优秀的政论文,笔力劲练,语言朴实,气势流畅,说理透辟。他的《法言》刻意模仿《论语》,在文学技巧上继承了先秦诸子的一些优点,语约义丰,对唐代古文家发生过积极影响,如韩愈“所敬者,司马迁、扬雄“(柳宗元《答韦珩示韩愈相推以文墨事书》)。此外,他是“连珠体“的创立人,自他之后,继作者甚多。 散文 在散文方面,扬雄称得上是位模仿大师。如他模拟《易经》作《太玄》,模拟《论语》作《法言》等。后来扬雄主张一切言论应以“五经“为准,以为“辞赋非贤人君子诗赋之正“,鄙薄辞赋,谓为“雕虫篆刻,壮夫不为“,转而研究玄学。如在《法言》中,他主张文学应当宗经、征圣,以儒家著作为典范,这对刘勰的《文心雕龙》颇有影响。扬雄还著有语言学著作《方言》,是研究西汉语言的重要资料。 《隋书·经籍志》有《扬雄集》5卷,已散佚。明代张溥辑有《扬侍郎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今人张震泽校注有《扬雄集校注》。 在所著的《太玄》中,扬雄提出以“玄“作为宇宙根源的学说,强调如实地认识自然现象的必要,并认为“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终“,驳斥了神仙方术的迷信。在社会伦理方面,批判老庄“绝仁弃义“的观点,重视儒家学说,认为“人之性的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法言·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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