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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3第26~35回文言文经典名篇释义 (第1/3页)
第二十七回 原文: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 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 曰:“有之。“ 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 曰:“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rou。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王说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曰:“有复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 曰:“否。“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 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 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王笑而不言。 曰:“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 曰:“否。吾不为是也。“ 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 王曰:“若是其甚与“ 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 曰:“可得闻与“ 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曰:“楚人胜。“ 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盖亦反其本矣。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王曰:“吾惛,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rou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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