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日本侵华战犯口供实录_第一章、日占区的白色恐怖统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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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日占区的白色恐怖统治 (第2/2页)

长,同时召集哈尔滨市警察厅、特搜班及有关县、旗警务科班搜班主任会议,传达了在宪兵队会议上中头上尉所作的指示,并宣读了有关嫌疑分子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并嘱咐大家记住要求事项,在4月15日早晨一齐动手将他们逮捕。按宪兵队的布置,有关人员都逮捕到了,苇河县最多,其中多数是警察官,也有医生,逮捕总数是207名,全部羁押在哈尔滨警察厅及警察署拘留所。

    (四)审讯情况:审讯是由哈尔滨警察厅、特务科、司法科、部分县的特搜班主任及警察署的特务主任承担;警务厅特搜班及我的部下一名和宪兵队小田村军曹也参加了审讯。我当时因对付滨江省抗日军的活动和忙于司法股长治安维持的业务,未能参加审讯,只为指导督促到哈尔滨警察厅去过两次。对正在进行的审讯作过如下指示:(1)要弄清是否是共产党员,若是共产党员还要弄清其职务、地位;(2)过去在党的活动上作过什么工作;(3)与共产党有关系者,要弄清其姓名、职业、住址。

    审讯情况及时向一面坡宪兵分队长中头上尉及哈尔滨宪兵队本部特高课作了报告。审讯判明为共产党员82名,以案件送哈尔滨地方法院检察厅。审讯中都进行了严刑拷问。对于以案件上报者,同检察厅重行审讯后,在地方法院判决,将其中43名判处死刑,40名处有期或无期徒刑。

    (五)滨江省以外地区的逮捕情况:关于逮捕大连、柳河、磐石等地的嫌疑分子,依据哈尔滨宪兵队的部署,由该地的宪兵队指挥伪满宪兵及警察进行逮捕,共逮捕约300人,判处死刑的100余人。

    我是本案的辅佐官,犯有直接指挥、命令及参与的罪责,深刻认识到罪该万死,在中国人民面前认罪。

    根川由夫,曾任伪奉天市警察局铁西警察署主任。

    侦察到国民党东北党部地下组织,于5月27日一起逮捕,实施了灌凉水、电刑、坐飞机等酷刑

    1944年12月7日,伪奉天省警务厅长三宅秀也,在奉天兴亚塾召集了各市县特务科、股长会议,命令设置特别搜查班,加强对国民党东北党部地下组织的侦察工作。

    1944年12月至1945年4月,派省特务科特高股长植松正治警佐及奉天市特务科特高股,逮捕了奉天市小河沿盛京医科大学、基督教神学院学生及其他抗日爱国者共11人。

    1945年4月中旬,派省特务科员在奉天市北关区逮捕了国民党东北党部负责人张宝慈,监禁于特别拘留所,命令特高股长植松正治严刑审问,因而了解到可靠情况,确认其组织以东北各地伪官吏(县职员、警察官、邮政局员)、学生、妇女等为成员。

    1945年5月20日,派部下省特务科长今岛寿吉出席在伪新京警务总局召开的东北各地特务科长会议,安排镇压工作计划。

    5月25日,召集全省各市县特务科、股长会议,派省特务科长今岛寿吉,向各地发出逮捕名单,命令进行一齐逮捕,时间为5月27日。

    各市县逮捕人数如下:

    伪奉天省地方保安局(局长三宅秀也,理事官今岛寿吉、事务官古田源吾),逮捕50人。伪奉天省特务科(科长今岛寿吉、股长植松正治)、伪奉天市特务科(科长薮野好一、股长堤藤三),逮捕30人。伪辽阳省特务科(股长登内三吉)、伪辽阳市特务股(股长畑野太郎),逮捕70人。伪铁岭县特务股(股长松尾清治)、伪铁岭市特务股(股长柳沼),逮捕25人。伪本溪市特务股(股长井上嘉年),逮捕五十人。伪鞍山市特务科(科长营井杰一),逮捕8人。伪海城县特务股(股长仁尾幸吉),逮捕15人。伪盖平县特务股(股长前渊秀宪),逮捕1人。伪复县特务股(股长加藤誉雄),逮捕3人。伪营口市特务科(科长佐藤明夫),逮捕70人。合计,共322人。

    本事件的审讯过程中,在各市县普遍地实施了灌凉水、电刑、坐飞机等罪恶的拷问。如在奉天市警察厅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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