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_第3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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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节 (第2/3页)

〕,而其枝别叶布,繁华无已也。

    〔一〕礼乐记有乐器章,前既明之矣,张揖上广雅表:“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然则礼记中不仅乐器一篇取自尔雅也。公羊宣公十二年注:“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说文引此四句亦作礼,乃尔雅释水文也。孟子万章下:“帝馆甥于贰室。”赵注云:“礼记: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乃尔雅释亲文也。白虎通三纲六纪篇:“男子先生称兄,后生称弟,女子先生者为姊,后生者为妹。”称礼亲属记,乃尔雅释亲文也。应氏本书此篇后籁条引礼乐记,亦见尔雅释乐也。

    〔二〕此句:原止作一“上”字,拾补曰:“疑止字,当云

    止其名也,文有脱误。”器按:尔雅释乐:“所以鼓柷谓之止。”郭注:“止者,其椎名也。”今从卢校补正。

    〔三〕说文:“柷,乐木空也,所以止音为节。”周礼小师郑司农注:“柷如漆筒,中有椎。”疏引尚书郑注:“柷,状如漆筒,中有椎,合之者投椎于其中而撞之。”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柷如漆桶,中有木椎,左右击以节乐。”广雅释乐:“柷象桶,方三尺五寸,深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释名释乐器:“柷状如漆桶,柷如物始见柷柷然也。祝,始也,故训柷为始以作乐也。”尔雅释乐郭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挏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

    〔四〕益稷文。合谓合人声与乐声。止节谓合始终而言之。

    〔五〕拾补曰:“御览有有字,下句亦同。”器案:文选张景阳七命注引无“有”字。

    〔六〕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

    〔七〕淮南原道篇:“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与此微异。

    〔八〕由,通犹。

    〔九〕汉书艺文志:“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师古曰:“六艺,六经也。”

    琴

    谨按:世本:“神农作琴。〔一〕”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二〕”诗云:“我有嘉宾,鼓瑟鼓琴。〔三〕”雅琴者,乐之统也〔四〕,与八音并行〔五〕,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六〕,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也〔七〕,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九〕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一0〕善心〔一一〕。故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一二〕。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闲居,则为从容以致思焉〔一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达而用事,则着之于琴,以杼〔一四〕其意,以示后人;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一五〕,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一六〕以畅其意也〔一七〕;其遇〔一八〕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cao,cao者,言遇灾遭害,困厄穷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cao者也〔一九〕。伯子牙方鼓琴,钟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顷〔二0〕之间而意在流水,钟子又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二一〕。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二二〕。

    〔一〕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十六、乐府诗集五七并引世本此文。说文:“琴,神农所作。”御览五七七、路史后纪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九、路史后纪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一0九引傅玄琴赋序,并以为神农作。

    〔二〕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云:“尚书无此文,盖出书传。”皮锡瑞疏证曰:“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注:

    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正义:案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案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今案:乐府诗集五七引扬雄琴清英:“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化。”应说义又本此。

    〔三〕小雅鹿鸣文。

    〔四〕拾补曰:“雅,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引无,案当有。”器案:孔本书钞一0九、御览五七九引亦无“雅”字,又书钞引“统”作“纪”。

    〔五〕书钞引“并”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览同卷别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御览引此条,俱与“君子所常御”条别行,则应氏原书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与八音并行”句下,移录者以与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夺之耳,而不知下句“然君子”云云,正紧承上句为言,然犹然则也,拾补以此为“君子所常御”句异文,非是。

    〔六〕说苑修文篇:“乐之可密者,琴最宜焉。”

    〔七〕拾补云:“此二句御览作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器案:初学记亦与御览同。

    〔八〕“喧哗”原作“哗人”,拾补依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御览、天中记四二亦作“喧哗”,今据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八0引嵇康瑟赋:“不喧哗而流漫。”案:荀子乐论:“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说苑反质篇:“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文选嵇康琴赋:“纷以流漫。”李周翰注:“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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