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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建立中华帝国 (第1/2页)
十年的时间,一晃而过。现在的南宋正处于摇摇欲坠的边缘。郭靖和黄蓉驻守的襄阳城,许多老兵已经退出,将领也已经换了很多次。不过,暗地里的控制权,一直在全真教手里。最近的襄阳,又将迎来了一次蒙古的进攻。为了这次依然能够顺利进行,郭靖黄蓉二人正在陆家庄召开武林大会。对此,李航与众人商议后,做出两个决定,一个是支援郭黄二人,一个是建国。 至于救援郭靖,哪是因为此事之前,黄药师给两人写信,让两人回来,说是襄阳难以守住。没想到郭靖性子倔强,回信说道:“本想离开,却遇到此事。此城在生死存亡片刻之间,不忍心见到妻离子散,不忍心百姓受苦,特此决定这次守护好襄阳,一报百姓支持之恩。至于襄阳守得住、守不住,谁也不知道,最多只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八个字。”于是,才有了这次军事行动。就在蒙古出兵襄阳的消息传来不久,海外地区的三地组织了两万海军,三万陆军。另外加上一万后勤保障部队,五万民兵号称十万兵马,向着现在的东北开去。最终在都里镇,也就是现在旅顺登陆,进入第一次战争期间。与此同时,建国的消息,也随着这几年发展并销售出去的无线广播散发到了宋朝和蒙古国内。 就在忽必烈率领蒙古大军,军临襄阳城下,进行攻城之时,远再台湾的李航站也站在刚刚修好不久的一座城楼上,极目远眺,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人群。这其中有汉人、有蒙古人、也有宋朝商人。甚至还有西方荷兰人、葡萄牙人、英国人等等。不觉间一种自豪感悠然而生。李航在这个世界待了近五十年,依靠自己的智慧和手段,今天终于为汉人,为华人建立了一个新的帝国。随着那声:“我宣布,中华帝国正式成立。”的宣言发出,整个人感觉有了新的脱变,一种使命感充满全身。 就在李航宣布完成立中华帝国的同时,开始宣布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并且实行新的《中华帝国宪法》。并且把《宪法》定性为国家基本法律,其他法律不能与《宪法》规定相互冲突。 此法律是集合了所有领导层,用了六年时间拟定修改的,在制定的《宪法》之中明文规定,“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因此,于华夏礼俗者并与诸夏亲昵者为华夏、中国之人,不合者为蛮夷、化外之民。“另外,还在宪法中规定,”仁以自爱其类,义以自制其伦,强干自辅,所以凝黄中之絪缊也。今族类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义之云云也哉!“而夷狄非我族类者也,蟊贼我而捕诛之,则多杀而不伤吾仁,如其困穷而依我,远之防之犹必矜而全其生,非可乘约肆yin,役之、残之而规为利也,汉纵兵吏残蹂西羌,而羌祸不解。故而,时刻谨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内圣外王之法以待之。”因此,从《宪法》之处规定,此典籍保护的是华人的利益,而华人不是一个民族,而是亲近中华文化,服从中华管理,不对华夏恶意对待的,都属于华夏子民。而不属于华夏子民的,都是蛮夷,华夏人就算是捕获,打伤、杀死蛮夷之人,也不用负责法律责任。 另外,用宪法的形式规定了下来,华夏之人,民族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另外,还对所有人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权力和义务做了详细注解。随后,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社会制度,把皇权,军权,政权,司法权分开。皇族和军队对于全国政务只有知情权,没有参与权;政府部门对军队和皇族之人只有监督和建议权,没有干涉权,不过皇族和军队都要遵守司法部门的制定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军权分离之后,不得干预地方政事,对内实行自己的一套系统。 另外,政治上最高领导机构是常委会,代替原来皇帝位置,只是把皇帝权力完全分散。随后延用三省六部制度,而且三省六部制度也做了改革。 常委会的组成就是,皇家和军部派来旁听的监督人员;以及三省中的一正两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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