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申物流穿越者援助服务_第一百三十章 八方风雨会京师(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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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章 八方风雨会京师(十) (第3/4页)

党败逃台湾前,在大陆最后一次土地改革尝试。

    果党歼敌一亿,胜利转进台湾,蒋校长整肃党纪,清除异己,才终于可以放手发动土改。可见土改是历史的必然,并不是土鳖的专利。

    有几个关键性的数据是讨论中国大地上土改所必须了解的,也是回答“地主招谁惹谁”问题的。

    1949年,中国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亩;

    1949年,中国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为70公斤,而在此之前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从未高于100公斤;

    1950年,农业直接税占国家财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种杂捐、厘金、间接税等,农业相关税收要占国家财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国平均地租为收获物的5成。

    如果,当年中国的农村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样是一片田园牧歌的祥和。如果,当年中国没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机(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亩)。如果,当年中国能有殖民地、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所需的庞大资金和原材料……如果……我们慢慢等待地主阶级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转化为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也无妨,但是,这只是如果。

    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亩,平均亩产不到100公斤,缴纳皇粮国税后,还有高达收获物5成的地租,这才是真实现状!

    公平地说,地主并不是元凶首恶,在外国经济掠夺、战乱、苛捐杂税及自然经济的低效率面前,他们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有兴趣可以去查找“减租减息”或“三七五减租”的资料,而且就是这个抗战时土鳖推出的妥协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为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在当年也远谈不上富足。但是对佃农而言,地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类比就相当于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后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在这样极为沉重的负担下,稍有灾病不测就是死路一条。

    “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注:黄仁宇:《黄河青山》,张逸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91页。)

    四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对生存的渴求,出于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让中国农村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燃烧的火药库,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势不可挡。

    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在这一阶级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工业社会,这是地主阶级的原罪!

    既然我们没有时间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灭,别无它途。

    有的人也说了,大陆土改应该学习台湾,人性化一些。

    对此,呵呵……看了下面你会毁三观的。

    参考台湾经验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陆以赎买全国2/3耕地约9亿多亩,赎买价为(耕地2。5倍年产量×平均单产70公斤)计算,再以官方汇率2。227和每斤粮价0。06元人民币计算,共需约1。6亿吨的粮食,或约80亿美元,或约180亿人民币!或超过100亿亿元的金圆券(以每石粮价4亿元金圆券计算)!

    请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为5成,耕地2。5倍年产量的赎买价仅相当于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赎买、和平土改,就必须有较合理的价格——20年的年产值,这至少需640亿美元!

    而1952年中国GDP不过679亿人民币,财政收入174亿人民币,按官方汇率2。227分别折合305亿美元和79亿美元。

    台湾席卷全国资一岛,以运台黄金为台币准备金稳定币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国无偿经援、迁台工厂和没收的日企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陆数十倍于小岛的规模,国府有这个能力?

    更何况,台湾的土地改革绝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和平”,所谓的“公平价”仅为耕地2。5倍年产量(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债券(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3成是公营企业的股票,一分钱现金也没有!

    如果你有一间年收租金2万元的门面,国家宣布用3万元的联想公司股票交换,外加每年付8000多元,共付10年结清,你愿意吗?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如果蒋介石在大陆时和台湾一样搞土改,上午颁令,肯定下午就去见孙中山汇报他的《耕者有其田法》了。

    1928到1929年张静江在浙江省仅仅推行“二五减租”刚提到“赎买、土改”,就导致大量国民党基层党员被地方士绅武装枪杀,乡村党部被捣毁,土改专员被刺杀甚至武装叛乱,以其老蒋钦赐的“革命导师”身份也只好悻悻作罢。不要告诉我台湾地主比浙江地主觉悟高,更热爱民国政府。

    幸好台湾人民刚经过“二二八”的洗礼,幸好是由六十万果军看守着不到千万的“国民”,最关键是,幸好果军军官和国府官员都没了土地,而且他们还有枪,刮民党的节cao嘛,你懂的。

    所以,陈诚下令:对反抗“三七五减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三七五减租”情况时,曾公开宣称:“搞‘三七五减租’,我相信困难是有的。但谁要反对就来跟我讲,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是不是很人性化?是不是很高大上?这些话可比土鳖土改那些人有水平得多了。

    “三七五减租”就已是“调皮捣蛋不要脸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执行时,要财“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过他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呼声都淹没在了1949到1956年最为血腥的枪声之中,在当时和后世被国府以“共谍”等各色名目掩盖了,成就了台湾土改“和平的圆满收官”的神话。

    一群地主,在家乡被果党强行剥夺土地之后,又到异乡以“***”的名义,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强行剥夺了,这算一种黑色幽默吗?

    据说,现在台湾的绿营,有很多就是那时候地主后代,难怪他们如此恨果党。

    台湾的土改,成功确实是成功,“和平”却未必!而从它的成功基础来看,它这个“典范”恐怕全世界也没有谁有条件学习吧。

    以上所述,是中国两岸两党土改的情况。那么,中国是否是特例呢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否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没有不同。所有殖民时代终结后的后进国家,或称后发国家,在进行工业化的初期,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土改,并产生了几乎相同的社会效果。

    以下,举几个较有名的例证,仅供参考:

    1924年,在凯末尔当选首任土耳其共和国总统后的仅一年后,凯末尔领导新的政权班底,进行了土耳其历史上第一次、也是规模最大的土改。

    尽管凯末尔在独立战争胜利后,迅速抛弃了曾经的支持者苏联,并大力抨击苏联的“激进主义”,但在土改的问题上,凯末尔与列宁几乎完全一致。

    凯末尔以“教产归功、神产均分”为口号,强征了全国境内79%的耕地,判处超过13万大土地所有者死刑,同时判处37万地主亲属进行“无限期强制劳动”。这其中,69%的人,在以后三年内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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