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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金银石头 (第2/3页)
只是水底不容易使出力气,他倒是被艄公一记短刀,刺入肋下,血顿时染红了江水。 传鹰又击了艄公一拳,这次使的是寸劲!即使在一寸之内发力,也有裂石之力。艄公终于闷哼一声被击退开去。 传鹰脱身,一看马还在旁边挣扎。是他把这动物从雪山上带出来的,不忍心看它死,拖了一把,让它出水去。 马蹄搭住了岸,上面有人看到金大人的马出水,忙拉住。传鹰看这马应该是不会死了,就放心了。那艄公却又卷来扭住了他。 传鹰花了大力气,好不容易把艄公打死。那艄公似一条死蛇般卷着身子顺着水流漂下去了。传鹰失血过多、头晕眼花,被卷到急流里,也再无力抗争,就顺水被冲了下去。 岸上的人还在商议:“这是金大人的马、那却不是金大人。这便怎么回事?”“想是贼子昧了金大人的马,贪心骑出来,正撞在我们刀下。”“能把他生擒就好了。”“格杀也不错。殷老大立了功,是要赏的。”“你看河里刚才恁多的血!”“如今又没了。”“我们再找几圈去。”“却是要小心!”“只怕殷老大凶多吉少。”“这等急、这般冷,我看那贼子也该是死了。”“也是,我们替殷老大报个战死的大功。”“原该如此。” 那传鹰被水一路冲将下去,却竟没死,只是昏迷,被浪又拍到了下游的岸边,给树根挂住了。他在那儿绊了好一会儿,才悠悠清醒过来,觉得冷。 从雪堆里爬出来他都没觉得冷,现在冷起来了。都是艄公给他扎了口子放了血,伤了他的防御。 他爬上岸,抖抖嗦嗦的走,觉得再不给自己暖和暖和他就要挂掉了! 正想着呢,就到了一个暖和的地方:有灯有火有笑有粗口有酒香有rou! 这是个很下等的酒铺。rou号称牛rou,其实估计就是打死流浪狗做的香锅,再搞不好,说不定是偷的人家的猫狗!没有拿老鼠做rou就算是有良心了。 即使如此,那里也有温暖和欢笑。传鹰立刻向飞蛾扑火一样过去了。 转眼之间他又被小伙计挡在了门外。小伙计秉持老板的吩咐:没钱的不准进来!这种湿答答的流浪汉,更不能放进来! “钱……?”传鹰很困惑。小伙计啪嗒嗒把新收的铜钱打得啪啪响给他看:“对!钱!” 新进店里的客人啃着卤牛rou,也对着传鹰吡牙笑:“没钱你来干啥?” 话说,按照他给的价钱,他啃的绝不能是牛rou,不是猫的就是狗的。绝对的! 传鹰走开了。小伙计借着灯光,终于发现他的衣服虽然又湿又脏,但好像质地还可以。他大发善心喊了一嗓子:“你到当铺看看啊!” “要是有力气,不如到鸭店看看啊。”客人补一句,然后就嘎嘎大笑起来。 那当铺就在酒铺的隔壁不远,传鹰按着店里小伙计的提示,去那里应急。那是个昏黑的小巷。而当铺里尽管有灯光,却仿佛比小巷更昏黑似的。 传鹰走进当铺,请求:“我当东西?” “啊?”高高柜台里的朝奉有气无力的,仿佛是耳背。 “当东西!”传鹰又叫一声。于是朝奉也怒了:“当什么说清楚!你叫什么叫?啊?” “……”传鹰如果力气仍在,一定把他给拖出来吃了!但现在失血过多、精力衰竭,连个小孩都能欺负他。他只好忍气吞声:“衣服。” “哦,”朝奉道,“拿来看看。” “……”传鹰无语的望了望高高的柜台。如果是刚从雪山出来时候的那体力,他直接蹿上柜台毫无问题。但现在,他爬不上啊。 “要不要当?”柜台里的朝奉又甩出一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催他。 “……要。”传鹰道。“那你拿上来啊!”朝奉道。 “……我上不来。”传鹰道。“谁要你上来了?你把衣服拿上来啊!”朝奉又道。“……拿不上来。”传鹰又估了一下自己跟柜台的距离,认命道。 衣服就在他的身上。他爬不上柜台,就没法把衣服给朝奉。看来这任务他是没法做了。他很遗憾。 而朝奉在柜台里深刻怀疑今晚是来了个砸场子的!专门欺负上夜班的!他终于降尊纡贵的探出头,眯着眼睛往下头看了看,确定不是来了砸场子的,而是来了个没脑子的: “你把衣服脱下来,递上柜台,不就递给了我?”他好心的提醒。 “……哦。”传鹰觉得这主意真好。他把衣服脱下来递上去。 朝奉拿起背心,把手上的烟斗搁在一边,将衣袍摊开来打量,又对着灯光照了照,问:“你要多少钱?” 传鹰看了看他们墙上贴的招牌,问:“那写的是啥?” “……童叟无欺。”朝奉木然道。“哦。”传鹰点了点头,一副“那你就按这口号给我办吧”的表情。 “……”朝奉决定了:这人果然还是来砸场子的吧!他怒道:“我问你想要什么价!”拜托,他只是想先摸卖主的心理价位啊。 “你问我?”传鹰也怔了,“你不知道吗?” “……”朝奉知道啊!光是这衣服上镶的珠子就够几贯钱了。但他不确定顾客是不是知道啊!如果按普通破衣服卖的话一个大子都够了好吗? 好吧,这个顾客这么刁钻,可能是识货的。朝奉以退为进:“这衣服破了,我不能收。你标个价,我给你寄卖。” “寄卖?”传鹰两眼茫然。“嗯!”朝奉点头。 “我要钱。”传鹰道,“穿暖和、吃好的吃饱,多少钱?” “……一两?”朝奉试探道。“那我卖一两。”传鹰道。 朝奉觉得这家伙可能真是傻子。他道:“我看你现在拿到手十个铜钱就不错了。”传鹰听了不干:“我要穿暖和。我要吃。” “十个铜钱也够了。”朝奉哄他。现在只要把这衣服……上的珠子哄到手,那就是赚到了。可不能让这条大鱼跑了。 “够了吗?”传鹰果然不懂。“是的!”朝奉愉快的去拿出后面库房里人家断当的一件破棉袍,还有他自己打算当夜宵的馒头,烤一烤之后,也是香气四溢的:“这就够十个钱了。” 传鹰觉得很好。他答应了。不过在朝奉把馒头和棉袍交给他、让他在当票上签字画押的时候,他忽然又聪明起来了:“钱。” “钱在这里了啊!”朝奉挥舞着馒头跟棉袍,“这些就是钱换的!” “还要钱。”传鹰斩钉截铁。他知道馒头吃完还会饿的。留下钱,他下次还能买东西吃。不然再饿起来怎么办呢? 朝奉生气了:“没钱了!你衣服是破的。没钱了!” 他当然是在讹传鹰。传鹰也看出来他眼神不正。所以传鹰坚持要更多的钱。 朝奉怒了。他用各种理由对传鹰攻击了一番,以证明传鹰的要求是多么不正当。可是传鹰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他要更多的钱去买馒头。 朝奉只好又给传鹰排出三个大钱,并且宣称:“只要再多一个钱,你就是要打劫我!我这个馒头。”特意把大馒头在传鹰的鼻子面前转了转,“也不给你了!” 传鹰不想打劫朝奉。他只想吃更多的东西。但是馒头的香气往传鹰的鼻子里钻。传鹰就妥协了。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眼前的馒头和大钱比理论上也许可以拿到的更多的钱,来得实在。 他换上新棉袍子,揣着三个钱和一个大馒头,把那袍子买了下来,珍惜的捧着出去了。如果让他知道曾经被他漫不经心丢弃的银票,到底能买多少馒头和棉袍子,他说不定会懊恼得捶自己的。 有的人视金钱为粪土,不是真的慷慨,而是还不了解金钱的价值。 朝奉坐在柜台里,愉快的检验袍子上的珠子,果然如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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