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银石头 (第3/3页)
想,是很好的淡水珠。光是这一笔,就能值十几两银子啦!
他觉得这个夜晚真是令人愉快,是不是可以下板打烊了呢?他望望外头熹微的月光,还有远方的灯火。夜未央。这个夜晚让他觉得还会发生什么事似的。 他暂时没有合上门板,袖着手半是打盹、半是出神,守着低低的灯火。又有一个客人进来了。她衣着破烂,不像是有好东西能典当的客人。但是朝奉对她并不轻视。他知道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逼到一定份上,人是会去偷的! 衣着破烂的小偷,也可能偷到好东西。他们只求脱手,甚至不要当票。而朝奉对贼赃可以使劲儿的压价。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哪! 他饶有兴味的等着那小偷把东西呈上来。那女破烂把手伸进又黑又臭的衣襟,掏了半天,没掏出什么来,忽然把衣服散开了。 她的身上也不怎么干净、身材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年轻了。但是好歹还是个女人的身体。现在她就打算拿这身体换口饭吃。 她低着头,等着,因为冷,微微发着抖,皮肤的颜色更难看了。有点害羞,把头埋下去。但也不敢埋得太低,因为有人说过她的脸长得还是可以的,特别是侧着看。所以她侧着头,稍微让客户看到一点点,希望可以为她加分。 柜台里冷静如死。女破烂等了一会儿,大气都不敢出。房间里只听到她牙齿打架的咯咯嗒声。如果可以,女破烂恨不能跳进柜台,趴在男人身上,抱住他,这样至少可以暖和一点了。 一个人快要冻死的时候,廉耻还在其次。女破烂已经过了考虑廉耻的奢侈了。 忽然之间朝奉叫了一声:“涵娘!”这时候的“娘”并不是“大妈、mama、你老了”之类的意思。“姑”也并不单是“mama的姐妹”。这两个字都表示年轻美好的女性。所以很多人用它来命名。 女破烂一听“涵娘”两字,如被蛇咬,抖簌了一下,迅速的把衣襟拉拢,埋头往外冲。朝奉一时激动,从柜台里跳出来,追上她,拉住了叫:“涵娘?” 女破烂绝望的抬起了眼睛。镜头一晃到第二天,还是这个当铺。阳光铺了满地,像是烂银子。有几颗扯下来的珠子滚落在地上。有血迹。但是流出血的尸体已经跟人犯一起被押走了。 人犯是个光身子的女人。衙役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老娘儿们也敢杀人!还光着身子!”其实当时她并没有丢掉衣服。只是破烂的衣服并不牢靠,在与衙役们的拉扯之间,就像旧纸片一样的破碎了。露出身子。那身子依然脏污、形状不算很好、并且不年轻了。但只要是“光着的”,衙役们就还是愿意津津乐道。就因为他们是男人。 他们在那当铺里,做着最后的扫尾工作。把墙角地上的小珠子也找到,拿走了。这些是以“证物”的方式没入官中的。最后的下场不好说。大部分成了太太鞋上的饰物、小妾盒里的添妆、或者被赏给得脸的丫头去了。有的“证物”甚至连在案卷里被列明的机会也没有。就好像它从来没在世上出现过一样。 本地的太守稍微有点cao守,还是把这些珠子在案卷上列明了。在他的英明领导下,本地的仵作查出来,这些珠子是从一件衣服上扯下来的。那衣服是朝奉刚刚收进去的。 由此,太守得出结论:朝奉刚收了衣服,珠光外泄。女破烂从门首进过,见财起意,想盗窃不成,以至杀人。 那杀人的证物:当铺的裁布刀,还沾着血哪! 太守觉得他的理论编得很圆。能当上地方官的,除了要懂人情世故之外,一般还都要有一套编故事的能力、以及坚信所编故事即为真实的能力。 不过那女破烂始终嘟哝着什么“冤家”以及“上辈子我欠他的”之类的话。这太守还颇有cao守,留了个心眼,多去调查了一番。 调查果然有结果幸亏朝奉跟那女破烂住得离本地不远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之前,倒是有正经住处的。她爹娘死得早。她在一个大户人家里作女佣,作了些年,存了些钱。太太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给自己作主,找了个老公。 那老公吃她的用她的,倒也不算倒插门,仍然维持着他自己的姓氏,做着家主。女破烂肯出钱供他,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比她年轻,长得还好看。可惜他做人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爱打老婆。 很多人认为男子汉只要其他方面顶天立地,打打老婆不算大毛病。那是因为他们没做过被打的老婆,或者认为作一个被打的女人那是前世不修、今生的报应。打人的是替天行道来报应她们的。至于他们这些看戏的,只要作好当今社会要求他们的本份、偶有出轨再去捐点钱修修来世什么的,就不用怕了。 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妇之前,也去捐钱修了来世。只可惜她的今世就要过不去为了她一个菜做得不合老公口味,老公发了火。她居然敢还嘴。她老公揪着她,几乎没把她从窗口丢下去! 这次事件令女破烂痛定思痛,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请求与老公和离。 那时的女人不能休夫。如果老公也不肯休她,她是跟他拆不开的。为了让他答应休她,她不得不又出了一笔钱。 这笔钱让她一生积蓄为之一空。而那男人就有钱去做小生意了。女人想着只要有两只手在,还能把钱赚回来的。她不怕吃苦,去做了洗衣妇。 大概只是做了一年吧?她把主人家的衣服洗坏了,不得不又赔了一大笔钱。 她说是主人家讹她的。据说是因为主人她不成,所以拿这个坏招来陷害她。然而家主婆坚决否认了这荒谬的指控,说是她想故伎重施主人,可是没有得逞:“看那婆娘的臭皮rou!谁要睡她呢?” 后来渐渐又有传闻出来,说那主人想睡那女人是真的,但是被家主婆撞破了。家主婆很恨这洗衣女人,就有意弄坏衣服要她赔。这传闻如果传到家主婆耳朵里,是要被家主婆撕嘴、举着鞋底追打过一条街的。不管怎么说,洗衣妇就这样败落了,最后连个栖身之处都没有,成了个女破烂。 而那男人的小生意做得还行,最后回乡开了个当铺,不用到外头风吹雨打了。 时过境迁,有一个寒冷的冬夜,那女破烂冻饿得不行,终于要出个下策,找人卖皮rou,好换一碗饭。她走进一个当铺,正遇见以前的男人。新仇旧恨交织心上,她就拿起裁布刀,把朝奉给捅了。 以上,就是太守结合新情报,完成的新故事。 这个新故事就是他公正开明、勤聆民风的证明。他觉得这是可以上报讨赏的。 至于破烂妇还嘟哝着什么不满的话?似乎是说那朝奉拿刀剔珠子,拿出来追她,要跟她相认,她没脸认,推托拉扯间,他摔了一跤,刀子才不小心扎进他要害的?嗐!凶手终归要给自己推托之辞的!这话如何听得。 她还说什么她如果杀人,不会主动报官去?拜托!她也没有报官啊!只是在杀人现场来回徘徊,人家看见她可疑,才报的官。 总之这些杀人凶手很可能脑子有毛病,所以时而嚎啕大哭、时而大喊冤枉、时而又一切都认了只要你板子打得够漂亮,把他们坏了的脑子打好! 太守就这么上报结案。然后很快,上面就派了一个大官下来。 这是钦差、听说是督国殿下的心腹,姓安。 这位安大人真好看。太守是这么想的。男人少有长得这么好看的。更少有长得这么好看、还英气的。更更少有这么好看又英气了、却让人心里发毛的。 太守看了看炉火的方向,想,火还是要烧得旺一点才好。 安大人却不怕冷。他拥着白狐的大裘,益显得唇红齿白、鼻梁英挺。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