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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理事迥异、理事圆融、理事不二(一) (第1/3页)
自本章至全文结尾,都是笔者与一位叫六哥的朋友之间的对话,以此阐述一些修心的理念。 六哥:“你有些理论确实有道理,和我平时的想法、做法也相似甚至是相同。但是也有些部分理论性太强,不能很好的结合现实,知行合一可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境界。 就比如说我自己,虽然号称到了不惑之年,其实也不能做到完全不惑。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反思一下。虽然很多事情都可以处理得比较周全,但是在处理过程中,我做出的某些言行、应对方式,并不是我喜欢的。违背我的本意,只是为了某些利益,不得那样做而已。事后会觉得别扭、郁闷或后悔,甚至有短暂的自我否定感和自我怀疑等等负面情绪。 这种感觉就会转化成压力,有时候会觉得心累,需要耗费一定心力去化解。而且据我观察,很多人都有类似的问题。 我有一个表妹,刚毕业,工作没多久,总是和我诉苦,说不习惯单位的氛围,不曲意逢迎领导和老同事,就会被冷落甚至被排挤。逢迎巴结的话,她自己又觉得委屈,不想被世俗压力改变,变得世故圆滑。我劝了她几次,效果也不大。 再有,很多夫妻之间相处,一方出于感情或者仅仅为了不吵架,在发生矛盾时,采取忍让、退避的态度来平息纷争,但心里又会觉得压抑,长期如此,就会积累成大矛盾。 总之就是,迫于现实压力,种种无奈下做了某些事,暂时解决了问题,但心里各种不爽。这种纠结怎么能有效化解?你简单说说,尽量别用那些生僻词和佛学名词,直白点”。 我:“嗯,那咱们就聊聊这个问题,但事先声明啊,我说的都是我现阶段的个人感悟,不可能完全正确,你得自己甄别。 一般来说,造成这种纠结的原因,基本上当事人心中的‘理’与‘事’处于混乱状态,不能圆融。那生活中一定就有内心冲突。 简单说,‘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世俗道理,还有一类是天道之理,也可以理解为因果规律。大多数人认定的理是世俗道理,其中暗藏着少部分‘天理’,比如恻隐之心。 世俗道理,简单说就是每个人用来判断自己与他人对错、善恶的各种标准,大多暗藏私心。 天道之理就复杂了,包含无数法则,不依人类的好恶而自然运转、永恒存在,不因人类的苦乐而变通,所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古人有古人的解释,比较难懂。 简单说,诸如众生平等、绝对理性,不随人情。天道无情,天道至公。以及有因必有果、人行善则回之以善,人行恶则回之以恶等等。 它不会仅仅因为一个人穷困潦倒,是弱者,就偏袒他。也不会仅仅因为一个人强势富贵,就处处加以阻碍。 无论弱者、强者,无论他们遇到了顺境,还是遭到了灾祸,绝不是天道因果仅仅根据他们的强弱,给予赏赐或剥夺。天道因果没有感情。只是不可动摇的规律”。 六哥:“你这样说不对吧?俗话说,天佑善人。这说明天道还是偏袒善人的啊”。 我:“不错,《道德经》也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佛学也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真正的善人基本会有平安幸福的生活。 但这并不是说,天道因果情感上喜欢善人,所以给予她幸福。而是善人的行为,恰巧符合了天道因果的规则中使人不会遭遇逆境的那部分。对于恶人,可以同理反向推断。还是那句话,天道因果没有情感,只按规则运行。 很多人类认为的善与恶,并不完全正确。 举个例子,某位屠夫,对父母孝顺,对朋友友善,从来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这些在人类看来都是善。但某一天,他在等红灯的时候,被失控的卡车撞死了,常人会以为善人没有得到善报。 但天道因果的规则是:你杀伤生命,自己的生命就会遭遇横祸。只看机缘是否足够,只要机缘具足,横祸立至。至于机缘什么时候具备,那还要看他的言行和心念,是伤害众生的多,还是爱护众生的多。然后根据天道因果规则决定他是否会遭祸,何时会遭祸,遭祸的程度有多严重。 当然,我不是说每一个屠夫都一定会遭遇横祸,屠夫还可能救过落水儿童呢。规则是很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由一个行为去断定结果。 更不能用人类的愿望和标准去理解、去期望因果。这样理解有时会正确,但有时会出错。 比如说,一位身体羸弱的老翁见义勇为,和持刀歹徒搏斗。那一定会重伤甚至死亡。不会因为他的动机是正义的,就刀枪不入。因为,强壮胜羸弱,刀枪伤rou体,那也是规则的一部分。 再比如,完全不通水性而下水救人,极大可能会被淹死。因为水火伤人也是规则的一部分。 一个人举报贪官、利益集团,一个警察抓捕毒贩,不会因为他们是正义的。,对手就俯首认输。 因为你在试图损伤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一定要损伤你的利益,他们一定会反击。 人性中包含着无数种“心”,恻隐同情、自私自利、舍身取义、贪生怕死,坦然认输、负隅顽抗、宽厚隐忍、刻薄暴戾等等。没有刻意修心的人,对自己的“心”控制力很薄弱,多会根据处境的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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