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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个咸阳容不下两员名将 (第1/2页)
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唐帝国的中央政府维持不了太多的常备军队。试想一下,以八世纪的物质文明条件和生产力水平,要控制一支高达百万的军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由于各种内忧外患,现在整个大唐帝国的军队数量,却恰恰在这个数字上下。由于交通通讯、后勤保障等等诸多困难,唐帝国只能采用称为“方镇”的地方军区制度。这种军区,其最高长官称为节度、观察、团练、防御之类的使,是数州之内的军事最高长官。军队的军需供应,则采用所谓“当道自供”的手段。 什么是“当道自供”呢?简而言之,就是节度使属下部队的军粮、兵丁,全部都从本镇征发,平时的任务就是驻守本地,边境地区主要是防卫边界,内陆地区则是镇压****,维持治安。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可以以最小的成本维持最大的军事力量,因为供应距离最小,部队还可以在防区屯田生产,降低不必要的物资损耗。 在交通条件和信息条件都不是很好的情况下,长距离的物资转运,是非常不经济的,不但需要大量的民夫劳力,同时还要在漫长的路途中损耗相当多的粮食。由于运输工具和运输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级官僚上下其手的克扣,中央政府转运军粮的运费非常惊人,每石米路运运费约为每里两文,水运也在一文上下,这种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从扬州到长安两千五百里,全程水运计算,运费也需要每石米两贯五左右。以郭德罡的一万五千兵为例,这些兵每人每天口粮二升,一天需要三百石粮食,光运费就要达到一天七百五十贯,一年下来更是高达二十八万贯上下。而郭德罡在濮州搞集体农庄营田的粮食生产成本,则只有一石一百五十文,其间的经济效益差额,不言而喻。 从濮州运粮到醴泉,由于是本镇军粮,经手人是不敢太过盘剥的,再加上郭德罡采用了集装箱车船和集装箱马车运输,以及路面条件的改善,使得粮食运输的效率大为提高,两千里的运距,只需要十余天就可以由陆路抵达,水运稍慢,也只需要二十五日左右。一个标准大唐物流集箱,使用八匹挽马牵引,可以装运两百石米,而人力风帆两用螺旋桨车船,则可以采用拖运的方式,装运四个到八个标箱,效率更高。 一辆集装箱马车,负担十人的护卫和十个民夫的口粮,以及八匹挽马,每日要消耗两石粮食(人每日两升,马每日两斗),这样每两百石粮食只需要损耗大约三十石粮食,以及缴纳大约三十贯的过路费,便可以到达醴泉。这样,最终到达醴泉的一百七十石粮食,其运费不过是一百贯左右,平均每石每里不到半文,远远低于唐中央政府的转运成本。水运则更为低廉,唐中央政府的漕运运费为每石米一里一文,而郭德罡的水运成本,大概只有零点二文上下。当然,郭德罡当然不会傻到照这个数字报上去,经过认真仔细的盘点和精密地计算成本,大唐物流陆运粮食的成本大约在每石每里一点六文上下,而水运每里在零点八文左右,即便如此,那也是降低了朝廷百分之二十的开支,乃是大大的功劳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道自供”,便成为了养兵的必然选择。但由于地方政府习惯于征收实物税赋,而这些税赋大多直接拨给了军队,尤其是安史之乱使得地方军队数量和开支大幅增加,慢慢地军需任务就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而这反过来就使得节度使的军权逐渐渗透进了地方民政事务之中。 由于均田-租庸调-府兵体系的彻底崩溃,唐中央财政急剧恶化,不得不采用两税法。两税法直接将地方的财政收入划分成上供、留使、留州三个部分,也就是上缴中央一部分,节度使把握一部分(也就是军费),地方政府保留一部分(民政开支),这就使得节度使正式在军权之外把握了财权。在两税法施行之后,这个制度就彻底地在经济上固定了下来,也使得节度使的权力从军事最高长官变成了军民一把抓的一方诸侯,成为了事实上的军阀。 但只有军阀部队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调动不灵的情况,还不停地出现节镇统帅拥兵自立,不停朝廷号令的状况。为此,唐廷不得不采取了两项措施,第一是提供“出界粮”,凡是开出本道为朝廷作战的部队,一律由中央提供两倍的伙食标准,并且不停地从内地藩镇抽调“防秋兵”,加强西北边境对吐蕃的防御,借此削弱地方藩镇的实力。第二,就是加强中央直属的禁军部队的力量,尤其是神策军。神策军饷酬丰厚,器械精良,算得上是嫡系中的嫡系,其待遇要比地方部队好得多。 在“当道自供”体制下,穷镇的兵,待遇自然也不好。朔方本来就是边镇,常年打仗,人口稀少,军士甚至需要自己屯田解决口粮,尽管历来朔方镇兼领河中晋绛节度,以河东富庶之地养边军,但也比不上直接从户部和天子内库之中支取经费的神策军,更不用说还有郭德罡在背后大力支援的李晟部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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