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军阀_民国农村权力结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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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农村权力结构 (第4/4页)

劣造新身份;二是产生出一批新土劣,时人称之为“科学化的土劣”。

    在举办各类训练的同时,国民政府又于1944年颁发《各省推进乡镇保甲干部人员考试办法》,要求各省以考试的方式严格选拔基层干部。为此,各省成立普通考试委员会,并在各县成立考试分会,以县长兼考试分会主任。在湖北,各县考试分会大多在1945年上半年前后成立,并相继举行了几次乡镇保甲干部人员考试。考试分甲、乙、丙三级,考试对象,甲级考正副乡镇长,乙级考保长和乡镇股主任及干事,丙级考甲长及保干事。考试程序分为初试、训练、再试。初试及格后予以训练,训练结束后再举行复试。考试科目,一般为国文、党义、中国史地、地方自治等。就法规和形式而言,***政府为选拔基层行政人员,亦可谓煞费苦心,然而其实际效果如同训练一样,只不过为原有乡村土豪劣绅增添一层合法身分和政治护符而已。

    检阅这个时期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的乡级政权原始档案资料,发现乡镇长滥用职权,胡作非为,几成为各省普遍现象。有的拥枪自雄,豪霸一方,对上抗衡,对下作恶;有的徇私舞弊,贪污诈骗,包庇烟赌,卖放壮丁,浮征滥派。40年代初湖北省民政厅一位视察员深有感慨地说:“现在下级政治,可称为土劣或准土劣政治,此辈既握有治权,一切征兵征工及政府所需求于人民之事,无非贫民身受其苦,彼辈皆超然事外,甚且于中牟利。”县政府对他们实在是“防不胜防,撤不胜撤”。在湖北档案馆现存民国档案中,仅1947-1948年间各县控诉乡镇保长的案卷即有1692卷,被控乡镇保长多达数千人。

    六、结论

    在20世纪前半期的乡村中国,其基层权力结构有两大历史性的变革值得注意:一是由于科举制的废除而引发的乡村权势的转移与蜕变;二是随着王朝国家向政党国家的转型,国家政权力图加深和加强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

    以往人们更多地关注1905年废科举对清末民初官僚政治结构和士绅群体的影响。事实上,因废科举而产生的社会震荡,至少在其后近半个世纪中,仍能明显而深切地感觉到。它不仅摇撼了清王朝上层政治体制,也波及和辐射到民国时期的底层乡村社会结构。在中国传统社会,约有90%的绅士居于乡间。由于他们耕读在农村,关心的事务也是农村,包括意识形态教化、精英分子的养CD以农村为中心。他们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文化主体,也是乡村社会生态环境的组织者和调节者。那些少数到城市为官的绅士,也会在适当时候告老还乡,这不仅意味着城市信息、资金等资源向乡村社会的流动,更重要的是它整个城乡社会智力资源处于一种循环不息的流动之中。但是这一格局随着1905年科举制度的取消而改观。自科举废止后,传统文人士绅继替常轨中断,而新知识分子的生活场所和活动空间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农村青年知识分子向城市单向流动,农村智力资源大量流失和衰竭,农村文化生态不断失衡与蜕化,乡村社会失去重心,其自治性和自主性亦不复存在。在这种背景下,乡村权势被土豪劣绅和无赖恶霸乘机僭取和窃夺。这是中国乡村社会千年来所未有之大变局。

    但是,土豪恶霸虽然窃取了部分乡村权势资源,但他们并不具备传统文人士绅所具有的个人魅力权威和法理权威。他们所赖以主宰基层社会的资源基础只是强制性的暴力或财力。在这种情形下,当国家政权向下扩张的时候,正给予他们以僭取法理权威的大好机会。

    国家权力企图深入乡村社会的努力,最早始于清末新政。但国家政权真正深入乡村社会,却是***执政以后的三四十年代。执政以后的****内部面临着**和地方实力派的挑战,为了树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一直致力于强化其政治合法化能力、军事控制能力、经济汲取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对***而言,一个消极无为和软弱乏力的基层政权是难以应付“内忧外患”的严重局势的。特别是在几次“剿共”战事失利生,蒋介石认识到,要对付**的“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必须强化地方基层政权。

    ***政权向基层社会的扩张和渗透,意味着基层官僚队伍的巨大膨胀和基层政权组织成本的急剧上升。据40年代***中央的估计,全国县以下基层干部至少在千万以上。上千万基层干部从何而来?在科举制度废除二三十年之后,旧式文人绅士已退出乡村政治舞台,新式学堂毕业的知识青年大批涌向城市,广大农村成为土豪恶霸的天下,在这种情况下,***唯一可行的途径是撇开乡村边缘恶势力,通过严密、高效的现代政党组织和严格的意识形态塑造,在农村基层民众中,培植一个认奉三民主义并富有能力和献身精神的新的精英阶层,重新建立一个国家政权、乡村精英与民众一体化的良性互动结构,来实现社会上中下三个层次的整合。这对一个现代动员型政党而言,按理并非没有可能,然而事实证明,***没能做到这一点。在战前,***党员不仅人数有限,而且集中在城市和上层,农村党员如凤毛麟角;到40年代,***组织规模虽然有所壮大,党的组织也向基层社会有所深入,但从总体而言,***不基层党组织建设比其基层政权建设远为滞后,前者始终是后者的附庸和寄生体。***不是培养和派遣合格的党员去充当基层干部,而是不加甄别地将不合格的基层干部和土豪劣绅吸收为党员。同样,40年代各省大批培训和考试基层行政人员,其结果,亦不过为乡村土劣势力增加一层护符而已。

    对***政权而言,土豪劣绅对地方资源的垄断和对国家权力的侵夺,无疑有碍于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和对乡村财税资源的汲取,为此,蒋介石在30年代初一度颁发《惩治土豪劣绅条例》,河南、湖北、江苏等省也先后动真惩处了少数恃势怙豪的土豪劣绅,然而,由于***政权无力派遣一支数量庞大的官僚队伍深入乡村,充实基层政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基层统治秩序,抽取乡村人力和财税资源,***仍不得不借重和仰仗土豪劣绅势力,以遂行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动员、汲取和控制。土豪劣绅以***政权所赋予的区乡保长等职位为工具,以***政权所兴办的各种“新政”为借口,以***政权动员和抽取乡村人力物力资源为契机,充分发挥他们掠夺性和压榨性的一面。其结果,***政权愈深入,土豪劣绅僭取国家权力的机会愈多,队伍愈庞大,农民所受的压迫愈强烈。***唯有听任那些土豪劣绅势力恣意分掠地方社会的权力和资源,而无法加以控制和驾驭,以至于出现县政府对之“防不胜防,撤不胜撤”的无法收拾的严重失序状态。农民赋税负担日益苛重,政府权威失坠,社会动荡混乱。正是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最终吞噬了***基层政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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