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朝代_第七十二章名家~黄老学风尹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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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名家~黄老学风尹文 (第2/3页)

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这很明显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但是,他们认为人的认识只是对客观事物的消极反映,完全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它带有机械主义的性质。

    不过,宋钘、尹文的认识论在先秦哲学史上是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墨子重视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形成了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但有忽视理性认识的片面性。宋钘、尹文克服了墨子经验论的片面性,强调了“心“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但过分强调纯客观地反映事物,无视于认识的主观性,从而走上另一个极端,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孟子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把宋钘、尹文的认识论引向了唯心主义。后来,荀子继承了宋钘、尹文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批判了孟子的唯心主义,同时又吸取他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一面,因而荀子的认识论就能最后达到先秦哲学史上的高水平。因此,宋钘、尹文《管子》卷十三《心术上》的认识论,在先秦思想发展史上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宋钘思想中有丰富的形名内容,他也在先秦名学思想家中占有一席之地。荀子在《正名》篇中批评宋子“见侮不辱”是“用名以乱实”,“情欲寡”是“用实以乱名”,就是从形名的角度批驳的。

    就这两个命题而言,宋子依据名称(概念)之间的相对性即“侮”之名非“辱”之名来论证“侮”非“辱”,所以可以见“侮”而不“辱”;又依据事物与名称(命题)之间的相对性即存在着具体的某人“情欲寡”的事实来论证所有人“情欲寡”的普遍性。正是由于宋钘用形名方法论证自己的思想主张,才引起荀子也从形名的角度进行批驳,这是与荀子批驳“山渊平”、“杀盗非杀人”等有关形名分析的著名的名学命题的情形是相同的。形名思想及其分析论证方法在春秋战国之际已有了相当发展,孔老墨及早期法家思想中都或多或少有形名内容,而尤以墨法两家为丰富。从宋钘的命题论证方式看,他无疑受到墨家形名思想的深刻影响。然而,《尹文子》所体现的尹文的思想却几乎找不出多少墨家痕迹。从《天下》篇可见于《尹文子》的材料分析,尹文思想表现出的是鲜明的法家精神。

    尹文在“别宥”的基础上具体地阐述了法家的社会政治思想。《尹文子》说“定此名分,则万事不相乱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清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以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在这样名法制度明确的情况下,才会有“农商工仕,不易其业,老农、长商、习工、旧仕莫不存焉,则处上者何事哉”的政清人和、各得其所的法治社会。《尹文子》进一步又说“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能,左右前后之宜,远近迟疾之间,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深刻阐明了法家社会分工思想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又说“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阵,周务而矣已。故明主不为治外之理,小人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亦知言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损于事,而不能不为。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王诛之。”主张人人都应以名法为依据,言其分所当言之理,为其分所当为之事,不追求超出分外的理论和才能,一切以是否有益于社会治理和实际事务为准则;凡无益于社会治理和实际事务的理论和才能,应虽知而不言,虽能而不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只“周务”不“求名”的主张以及对儒墨思想和特立独行者的激烈态度已与韩非的法家极端主义毫无二致了。这也是对《天下》篇中“君子不为苛察,不以身假物,以为无益于天下者,明之不如已也”的法家新诠释。

    尹文对宋钘的“均平”思想也进行了彻底改造,清除了墨家取消差等的绝对平均主义,赋予了新的意义。《尹文子》写道“贤愚不相弃,能鄙不相遗。能鄙不相遗则能鄙齐功,贤愚不相弃则贤愚等虑”,这是在种种名分差别确定的基础上实现不均之均、不平之平的法家均平主义思想。更进一步则是“贫贱者不怨,富贵者不骄,愚弱者不慑,智勇者不陵”的“道行于世”的道家自然主义的均平思想。那已经是难以企及的最高理想社会了,然而,就是在这种最高的理想社会里也依然存在着贫贱富贵的差别。

    尹文早年从学于宋钘,接受了宋钘那时已有很大社会影响的思想主张,尚未形成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在社会上也没有太大的声望。大约在宋钘去世后,尹文对宋钘的思想产生怀疑,例如,《尹文子》有段宋钘与田骈、彭蒙讨论“圣人之治”和“圣法之治”的文字,批评宋钘不懂法治。于是,他对所接受的宋钘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改造,把宋钘的基本思想从墨家的基础上转换到名法家的基础上,从而使宋钘所开创的学派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流传于世者唯《尹文子》一书。《尹文子》,旧列名家,今本仅《汉书·艺文志》一卷,为魏黄初末出,山阳仲长氏分《大道》上下两篇,语录与故事混杂,各段自成起讫。《汉书·艺文志》著录《尹文子》一篇,列在名家。他的书在汉末已有很多脱误,三国魏文帝时,山阳仲长氏试为条次,撰定为上、下篇。近人长沙王启湘再次加以订正训释,成《尹文子校诠》,分上下卷,并附逸文。

    上篇论述形名理论,下篇论述治国之道,可以看作是形名理论的实际运用。其思想特征以名家为主,综合道法,亦不排斥儒墨。自道以至名,由名而至法,上承老子,下启荀子、韩非。《尹文子》的形名论思想,为研究中国逻辑思想史者所重视,其对语言的指称性与内涵等关系的思考,颇值得玩味。文章善于运用寓言说理,虽然不如“白马非马”有名,但是却很有趣味,其中讲一个人,给儿子取名“盗”和“殴”,结果挨了一顿打。抛开让人犹如雾里看花般的“道”、“名”、“形”,看看古人的调皮之处,也是一得。《尹文子》主张统治者自处于虚静,并对事物要进行综合核实。其学说与黄老刑名之学相近。《尹文子》书虽短小,却记载了不少寓善.而且文字简朴,含义深长.耐人寻味。

    《尹文子》一书的真伪也历经许多讨论,20世纪初期有些学者据认为今本的《尹文子》全系伪托之作,但在1970到80年代间,已有学者认为书中材料在研究尹文思想时,大抵是可信的;90年代以后,伪书之说更受到全面的批驳。

    关于尹文的学派问题,有几种说法:

    (一)、《庄子·天下》以宋钘、尹文为一家,“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苛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宋、尹文闻其风而悦之。”

    (二)、归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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